根据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通知》(苏科机〔2024〕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姑苏区2024年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姑苏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鼓励未建有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的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申报。
二、申报条件
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旨在以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持续为企业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辐射。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申报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同时具备以下“五有”条件:
1.有研发场地。拥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2.有研发人员。拥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研发人员;
3.有研发投入。R&D投入占比不低于3%或R&D投入不低于300万元;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
4.有仪器设备。拥有原值2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
5.有研发业务能力。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1项(不含外观设计专利)。同一企业原则上建设一个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申报要求
本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照“常年受理,定期公布”的方式进行,请各申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4月、6月、8月、10月、12月,每家仅限申报一次),我区最后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29日,区经科局按照企业递交材料时间相对集中组织评审后上报市科技局。
申报递交材料: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含“五有”相应佐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版(PDF)。
联系方式:区经科局科技处(平川路510号1号楼615室),68727615,gsqkjc@163.com。
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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