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要求等文件要求,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生产力中心”)将组织2024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本年度第一批共需验收项目113项(详见附件1)。按专项经费金额划分,5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68项,5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38项,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7项。
二、验收内容及方式
验收内容及方式详见《2024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细则》(详见附件2)。
三、组织机构
省科技厅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牵头,生产力中心组织实施,接受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业务指导,各项目推荐单位配合。
四、验收安排及进度
1.线上培训。采取集中网上培训的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项目承担单位验收工作提供线上指导服务,培训人员主要包括推荐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
2.财务审计(仅100万及以上项目)。4月19日前,由项目承担单位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完成财务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会计事务所对审计结果负责。
3.系统填报。4月30日前,项目承担单位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87.55/),完成验收报告的填写,并上传综合绩效评价报告与执行期内任务书约定的考核指标佐证材料。
4.形式审查。5月31日前,生产力中心组织专家服务团在“科管系统”中对验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重点审核填报的数据是否完整,提交的附件及绩效考核佐证材料是否符合规范等。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项目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及补充完善事项,形式审查专家将辅导企业整改完善验收资料,整改后项目直接纳入验收评审。
5.材料准备。(1)通讯验收。项目承担单位无需准备纸质材料,专家将在科管系统中验收。(2)会议验收。6月30日前,项目承担单位无需准备纸质材料,仅需准备项目完成情况PPT汇报材料,等待会议验收通知。(3)现场验收。7月31日前,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验收材料准备工作,包括项目完成情况PPT汇报材料、按验收材料封面和目录模版打印装订1份纸质验收材料,供现场验收专家组查阅。
6.验收组织。(1)通讯验收。生产力中心以通讯验收方式,依托“科管系统”组织通讯验收项目验收。(2)会议验收。生产力中心以集中会议答辩的验收方式,组织会议验收项目验收,会议由专家组组长主持。会议程序为:项目负责人PPT汇报项目执行情况(10分钟);专家组专家质询(10分钟);每名专家对照评分表进行独立评价,经专家组讨论后,由专家组长汇总形成专家组综合绩效评价意见(10分钟)。(3)现场验收。专家组进驻现场验收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现场查看、质询和讨论等方式进行验收,现场验收会议由专家组长主持。
7.材料提交(仅100万及以上项目)。验收材料系统审核通过后,项目承担单位可通过系统下载,并打印带水印的项目验收报告,其中“验收审批意见”中的“项目承担单位意见”一栏要求项目承担单位、主要参与单位签字并盖公章,按验收材料封面和目录模版进行装订。验收材料须在验收结论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邮寄或送达一份至生产力中心(收件人:湖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创业服务二部,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23楼2307室,电话:0731-88988998)。
五、有关要求
1.请相关单位认真学习《2024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细则》,并按细则的时间节点及要求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各项目推荐单位要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的指导、督促,切实保障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根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湘科发〔2018〕172号)规定,验收工作全程纳入科研诚信管理,对弄虚作假、逾期未参加或不配合验收的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纳入科研诚信失信行为管理,并相应采取惩戒措施。
3.为加强宣传工作,请项目单位提供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重大科技成果、典型经验等方面的新闻素材,验收后7个工作日发送至邮箱:hnssclcjzx@163.com,我们将通过科技日报、红网、省科技厅官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六、联系方式
处室:
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 0731-88988864
区域创新处 0731-88988610
项目验收咨询服务:
湖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0731-88988998
其他咨询服务部门:
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咨询 0731-88988619
附件:
湖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2024年3月2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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