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有关行业协会: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和《关于促进老年用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19〕292号)要求,促进我省优质老年用品产品研发应用,建立国家、省级优秀老年用品产品梯度推广体系,现组织开展2024年河北省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主体。凡在河北省境内注册的开展老年用品研发、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均可自愿申报。
(二)产品范围。老年服装服饰、日用辅助产品、养老照护产品、健康促进产品、适老化家居产品、适老环境改善产品、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等7大领域27个品类(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拥有所申报产品的自主品牌;
2. 经营状况稳定,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近3年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3. 无侵犯知识产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政策相关行为。
(二)申报产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属于附件1所列分类;
2. 在市场销售1年以上,信誉良好,具备一定的用户认知度和满意度;
3. 在设计、材料、技术、功能等方面具有创新性,适老化特征明显,能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多样化场景需求;
4. 保证质量可靠和使用安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属于国家规定强制性市场准入要求范围的应获得相应准入资格。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见附件2),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可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开展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拟推荐的产品名单,出具正式推荐函。
(三)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盖章后扫描PDF版)和推荐函(盖章后扫描PDF版)于4月30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轻工业处,邮箱hbgxtqgc@163.com。
(四)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申报产品进行评定,按照优中选优、示范引领原则确定拟入围产品,向社会公示,按程序发布《2024年河北省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
(五)通过媒体宣传、活动推介、展览展示等方式对入选产品进行宣传推广,并择优向工信部推荐申报国家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
四、有关要求
(一)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审核把关,做好信息核实和甄别,确保推荐工作严肃公正。
(二)入围单位应承担起社会责任,把好产品质量关、生产安全关,持续推动产品创新升级。
(三)入围产品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部门质量监督。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相关产品入围资格。
联系人:卢 冰 0311-87908733
附件: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2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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