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南通、盐城、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质量认证对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经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同意将光伏行业碳足迹标识认证等4个项目增补为2024年省级质量认证创新试点项目(见附件1)。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完善项目方案,推进项目实施,相关要求按照《关于公布2024年省级质量认证创新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苏市监认证函〔2024〕15号)执行。
根据“输配电行业碳足迹标识认证”等2个项目组申请,经研究,同意将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家单位增补为相关项目参与单位(见附件2)。
附件: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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