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农村(社会事业)局:
为全力推进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工作,提速农业生态绿色发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三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93 号、苏农计〔2023〕48号)及《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农〔2023〕61号、苏农计〔2023〕28号)文件精神,现将市区有关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内容
农田退水与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循环利用试点项目。扶持实施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与水产养殖尾水生态拦截处置等试点,提升农田退水生态处置与水产养殖尾水生态拦截,经集中汇集与生态净化后,循环利用至农田补水消纳,探索构建种植农田退水与水产养殖尾水闭环式生态循环模式。支持农田排灌生态沟塘(浜渠)体系改造或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源头收集并生态处置农田退水或养殖尾水。支持建设农田排灌系统(尾水汇集系统)生态化改造,对排水中的颗粒悬浮物及氮磷等进行生态拦截与生物降解,形成农田退水(养殖尾水)循环利用生态系统,达到“退水(尾水)不直排、肥水不下河、养分再利用”,构建种养完全闭环式生态化循环模式,探索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发展。
农田种植面积200亩左右,水产养殖池塘面积200亩左右,或种养结合区域面积200亩左右,补助80-100万元/处,示范引领农田退水(养殖尾水)生态拦截与自然净化、就地循环农田利用试点。
二、申报和组织实施程序
分主体申报、区级审核推荐、市级核准三个程序:
1.主体申报。请各区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根据本指南要求,组织有意向单位申报,并编制项目方案(格式详见附件1)。
2.区级审核推荐。各区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加强对辖区的业务指导和项目立项初审把关,指导完善项目申报方案。并于2024年4月15日前盖章(或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3.市级核准批复。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地上报的方案进行综合审核和现场核验,确定立项名单并上网公示。
4.组织实施。各项目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市级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指导组织实施。
附件:
1.项目实施方案(格式)(略)
2.项目申报所需提供的附件清单(略)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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