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20〕92号)和《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提升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浙经信技术〔2021〕125号)要求,我厅对浙江省智能诊疗设备制造业创新中心等12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组织开展了验收评估,经形式审查、专家初步评议、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现将12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验收评估结果予以公示(附件)。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馈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4月1日
公示联系电话:0571-87058172、87058112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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