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科普(学术交流)经费使用管理修订办法〉的通知》(深宝科协〔2019〕1号)要求,现对宝安区科普示范阵地(组织体系)建设拟资助单位在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至4月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深圳市宝安区科学技术协会)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深圳市宝安区科学技术协会)对异议人的身份和所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业务咨询电话:27880235
异议受理科室:办公室(督查室) 电话:29998674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委区政府大楼476室,邮编:518101
附件:宝安区科普示范阵地(组织体系)建设拟资助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深圳市宝安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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