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易地扶贫搬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关于申请2024年第一季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请示》,现拨付2024年第一季度易地扶贫搬迁省级补助资金1100万元,其中,用于支付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国家确认的脱贫人口贷款利息211万元,用于支付同步搬迁人口贷款利息889万元。你公司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资金安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支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贷款实际发生额所产生的利息,不得超过省级贴息比例标准。
河北省财政厅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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