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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度厦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须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6日 10:12:21 发布部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藏

 

各相关企业:

  2022-2023年度厦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已启动申报,以企业自愿申报为原则。现就申报事宜作如下提示,请详细阅读须知内容,在申报截止日前完成申报。

  一、申报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5月31日止通过【https://wssp.scjg.xm.gov.cn:4433/wssp/ 】;【或通过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首页浮动图标】;登录预申报。

  各企业应按时完成网上预申报,逾期未报,申报系统将关闭申报通道,视为放弃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评价标准

  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满三年(至申报时止),在我市行政区划内登记注册(或转入),在相关市场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信誉度良好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若申报,需经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并参照企业申报条件申报。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一)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合同信用相关管理人员经过合同法规及业务培训。

  (二)合同行为规范。企业规范签订合同,落实合同履行过程管理,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好。企业按约定履行合同,合同履约状况良好,合同纠纷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能够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合同纠纷,对各类举报投诉积极处理,主动按约定或法定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已生效的法律文书。

  (四)企业经营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企业具有较先进的管理模式,产品、服务销售区域覆盖面较广,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好效益,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较强,有规范的专利、商标或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五)社会信誉状况良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能够积极处理各类举报投诉,企业在订立和履行合同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经营,失信记录轻微,自觉接受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企业失信记录指在考察年度(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受到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警告或3万元以下的罚没款等行政处罚,或按相关部门信用评价属于失信的记录;严重失信记录指在考察年度受到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3万元及3万元以上的罚没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或按相关部门信用评价属于严重失信的记录。企业有失信记录的应综合评价,扣除相应分值,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不予公示。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公示。

  1.企业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2.企业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3.企业拒不执行法院、仲裁机构的判决、裁定;

  4.企业从公示年度至今持续在经营异常名录中;

  5.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6.企业存在涉黑涉恶行为。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预申报

  1.预申报登录。申报企业登录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商事主体网上审批系统”(或通过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首页浮动图标),循“市民通行证登录市民账号-业务申请-守重企业申请办理”跳转至原审批系统“守重企业申请”模块,进行网上预申报。(相关网址附后)

  2.填报信息,打印相关材料。企业应按要求如实填报网上预申报界面要求的“封面”及“申请表”,提交审核并打印表格。注意“封面”填写页下方《承诺书》务必下载打印,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与其他书面申请材料一并提交至市场监管部门。

  网上预申报时企业应审慎确定现场核查地址及所在区。企业未能在自主确定的核查地址上对接完成现场核查的,应承担相应后果。

  (二)现场提交材料

  企业在完成网上预申请后7日内持下列材料向各区市场监管局递交书面材料,未递交书面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①《厦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2022-2023年度)一份(即企业完成网上预申报后的打印件);

  ②《承诺书》一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及有关资质证书、行政许可、考核年度内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④《授权委托书》一份,经办人应提交企业授权其参加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申报并办理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

  ⑤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⑥考核年度内企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主要做法、措施和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实效的经验材料一份(500字以上);

  ⑦2022、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各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企业公章;

  ⑧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指企业需要说明的材料。

  (三)特别说明

  1.以上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 由企业依照其网上预申报时填写的核查地址,向核查地所在行政辖区的区市场监管局递交材料(各区市场监管局地址、联系方式附后)。

  2.企业有意愿申报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的,待省局文件出台后,仍应以自愿申报原则,按要求向省市场监管局经办部门提交材料。

  3.市市场监管局及各区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信用记录评价及现场核查等工作,请企业做好准备。

  4.申报网址【https://wssp.scjg.xm.gov.cn:4433/wssp/ 】;【或通过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首页浮动图标】;登录预申报。(建议使用360兼容版或谷歌、火狐浏览器)

  5.申报材料递交地址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市场规范科:湖滨东路54号305室,电话:5882369;

  湖里区市场监管局市场规范科:安岭二路108号B幢311室,电话:5628359;

  集美区市场监管局市场规范科:杏滨路966号312室,电话:6150315;

  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市场规范科:滨湖北路5号303室,电话:6580337;

  同安区市场监管局市场规范科:祥平街道银莲路312号705室,电话:7558827;

  翔安区市场监管局市场规范科:翔安区马巷镇五星南路3号310室,电话:7889288。

  市市场监管局咨询电话:2274985   2220521

  厦门市企业合同管理协会咨询电话:2232151

  

附件下载

 

(责任编辑:Mind)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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