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工信局,稀土高新区经信委:
按照《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包工信消科发〔2021〕71号)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第四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办法》规定的工业设计中心均可申报,包括企业、科研机构、设计单位及高等院校等设立的工业设计中心。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企业及单位应符合《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办法》规定,提交《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1、2)等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各地区工信部门按照《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负责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单位的申报受理、初审和推荐,并于2024年4月26日前,将报送文件、申报材料和汇总表(见附件4)等纸质材料及电子光盘报送市工信局消费品工业和科技科,电子版材料(包括企业申报材料)以zip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曹希丹 联系电话:5618449
邮箱:bjxxfp@163.com
附件:1.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单位)
3.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4.2024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
5.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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