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关于青岛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的通知》(青科电字〔2018〕1号)、《关于开展青岛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市公安局、各区(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及市新能源汽车综合监管平台,对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合规性审核及数据核查,并组织了专家评审,现将拟拨付资金情况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馈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办公室,并提供佐证材料与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期:2024年3月25日-3月31日(共7天)
电子邮件:xnyqctgb@qd.shandong.cn
邮递信件: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市政府四期813房间
联系电话:0532-51917630
青岛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