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市政府《关于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深府〔2022〕54号)及相关文件,根据《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深圳市商务局落实<关于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商务消费字〔2022〕33号),现启动2022年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稳增长政策—支持在深新开首店补助项目、稳增长政策—支持在深举办首发首秀活动补助项目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进行申报,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审核。经受理审核,符合补助条件的项目纳入2023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库并于2023年拨付扶持资金。
特别提醒:
1.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能重复享受扶持资金。请各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12月23日—2023年1月30日18:00)尽早提交网络申请,避免临近截止时限集中提交导致填报信息有误退回后无充足时间再次提交。
2.在申报项目前请认真阅读项目申报指南、线上申报指引,确保按规定要求和标准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在网上预审通过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3.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专项资金扶持计划项目申报事宜,请各单位自行申报各类专项资金项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2年12月8日
(业务咨询电话:88102442;技术咨询电话:8810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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