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南沙布局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体系,现就建设南沙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示范点项目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3日(星期二)17:00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主体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已获得或已申报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二)申报单位具有适合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场地、网络环境、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等基础设施,能够运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数据库、专利信息分析工具等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三)申报单位拥有专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团队,配备5名或以上具有经验的专职人员,具有健全完善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相关工作制度。
四、项目任务
(一)在南沙区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面向社会公众、创新创业主体等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设置线下服务网点或服务窗口,运用线上信息服务平台,充分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运营转化等公益基础性服务,服务次数不少于30次。
(二)宣传推广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资源及成果,整理发布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资讯,编印并发放知识产权宣传资料。利用信息服务平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知识产权相关宣传信息不少于10条,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与知识产权专业服务相融合,满足服务对象多层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需求。
(三)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进企业活动。挖掘南沙区中小微企业技术需求,为企业对接技术和知识产权专家,解决企业技术需求,促进企业专利创造。促进高校院所、国企和中小微企业开展技术对接、项目路演、成果转化、专利转让许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活动,推动南沙区技术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转化运营,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项目实施期间,服务南沙区企业10家次以上。
(四)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效能,举办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等专题培训活动1次以上,培训人数不少于30人次。
五、项目补助形式、数量及经费安排
前补助项目。本项目实施期自合同生效后不超过12个月,计划立项1项,项目经费不超过15万元。
六、申报材料及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
1.建设南沙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示范点项目申报书(盖章);
2.开展本项目的工作方案;
3.申报单位已获得或已申报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材料;
4.申报单位开展本项目的专业能力及业绩成果材料;
5.银行开户材料或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须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建设南沙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示范点项目申报书》和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书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其他材料盖骑缝章。申报单位请于2022年12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五份)和彩色 PDF格式扫描件一并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13层自编02单元交流馆;联系电话:81303380,81303421,81309319)。
七、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东,联系电话:83228313。
八、其他
本申报指南所述“以上”含本数。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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