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专家:
为更好规范我局项目评审(验收)工作,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专家库,现开展第四批专家征集入库和第一批入库专家资格复核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报名参加和配合相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四批专家征集入库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专家库主要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金融财税等部门中具有较强的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专家分为财务专家、经济金融专家、管理咨询专家、技术领域(以机械装备类、信息化和自动化类、电子电气类、化学化工类、生物医药类、节能环保类、质量计量类为主)专家。
1.申请入库专家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社会公信力高,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3年以上。
(4)在时间和精力上能保证完成评估、咨询等相关工作。
(5)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且身体状况良好;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不受年龄限制但必须身体健康。
(6)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各类入库专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技术领域专家
(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类技术领域专家应具备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2)企业技术领域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②获得市级及以上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初级以上相关技术职称);
③云浮市创新创业团队等引进的企业创新创业人才。
财务专家
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税务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经济金融专家
具有经济、金融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金融、财政、信贷、创投、保险、融资租赁项目管理等方面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高级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的人员。
管理咨询专家
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云浮市重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2)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3)获得管理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或水平证书)3年以上。
(二)征集方式
面向各有关单位、社会公开征集,由申请入库专家所在单位推荐申报。专家自愿填写《专家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核实同意,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扫描发送电子版至yf8822611@163.com邮箱。
(三)具体要求
1.请如实填写《专家申请表》,并附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抽选专家参加我市工信领域评审(验收)、咨询活动的重要基础条件。
2.专家所在单位请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3.银行账号(固定卡号)等相关信息仅用作专家工作报酬发放,请务必如实完整填写。我局将对所有专家信息严格保密。
(四)征集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二、第一批入库专家资格复核
(一)根据专家库动态管理要求,对第一批入库专家进行资格复核。对复核通过的专家予以保留在库,对复核未通过或未提交复核材料的专家将予以出库。
(二)请第一批入库专家(名单详见附件2)重新填报《专家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核实同意,扫描发送电子版至yf8822611@163.com邮箱。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变化不需再提交。
(三)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
三、注意事项
(一)已入库专家无需重新报名(如有个人信息变更请及时告知)。经审核通过的第一批、第四批入库专家名单届时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
(二)联系方式: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策法规科8822611,邮箱yf8822611@163.com。
附件:1.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家库专家入库申请表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第一批入库专家名单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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