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省工信厅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职能和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2024年营商环境优化重点行动方案》要求,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制造业、农业、住建、商贸、文旅、能源领域认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责任处室:中小处)
(二)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推动党政机关(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分歧拖欠企业账款全部实现实质性清偿。确实有困难的要与企业协商达成一致,形成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上报省清欠办统一审定确认。推动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无分歧拖欠企业账款按照先易后难、分阶段进行清偿化解。确实有困难的要与企业协商达成一致,形成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确保拖欠企业账款的化解率实现100%。推动有分岐拖欠企业账款有效清偿化解。全力推动有分岐拖欠企业账款转为无分歧欠款清偿或依法进入协商、仲裁或诉讼程序。(责任处室:中小处)
(三)全力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降低创业成本,优化创业环境,提升创业服务能力。提升创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创业辅导师进校园、进基地、进企业服务活动。举办“创客中国”吉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进一步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责任处室:创业处)
(四)持续提升经营管理人才整体素质。以省内重点民营企业和“青年经营管理人才”培育为重点,与国内知名高校和省内培训机构合作,充分挖掘高校和社会优质教育培训资源,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综合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等培训形式,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项目,推动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现代经营管理水平。(责任处室:企业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机制建设。分管营商环境工作厅领导担任省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法规处具体牵头并指定专人为联络员,传达、协调和落实省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布署的相关工作。
(二)推动任务落实。各处室按照工作分工要求,制定计划,完善措施,逐项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形势发展变化,及时动态调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处室要及时报送、发布有关政策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19日
(联系人:颜秋红联系电话:0431-87077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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