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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江宁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5日 16:13:06 发布部门:南京市人民政府 收藏

  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江宁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京市江宁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扎实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江宁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试验区对全市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试验区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3〕51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以原江宁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为基础,着力构建高质量服务集聚、高价值品牌引领、高效益贡献产出、高水平服务创新、高标准行业监管、高层次文化体验的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为南京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创建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导,积极发挥政府引导的作用,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机制,深化知识产权服务要素配置,牢牢把握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高质量,坚持将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穿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全过程,强化分类指导、搭建服务载体、完善制度体系、规范行业秩序,构建司法机关、行政部门、市场主体、行业组织、社会公众高效协同的治理新格局,营造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坚持目标导向,高位推进

  以打造集聚载体为手段,构建知识产权服务业协同推进机制,制定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试验区评价指标》,着力打造以专业、质量、标准、品牌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服务竞争优势,增强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知识产权服务链条上下游优势互补、多业态协同发展,实现服务业高标准治理能力的新提升。

  (三)坚持质量优先,品牌发展

  以品牌打造为抓手,引导试验区提升服务质量,制定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标准,加强宣传展示的推进力度,切实推广试验区服务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新业态知识产权监管模式创新,推动数字赋能和知识产权综合治理。激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树立优质服务品牌,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运营等服务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以高价值品牌带动知识产权服务产品优化、效率提升、质量升级。

  (四)坚持融合发展,产业赋能

  以支撑产业转型升级为方向,同步推进试验区与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按照“依托产业集聚、服务产业发展、助推产业升级”的思路,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融合,促进产业升级与区域经济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协作机制作用,协同推进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体系、对外贸易体系、科技创新体系的深度对接,提升知识产权对激励创新、打造品牌、对外开放的支撑作用。

  三、发展目标

  经过三年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业态丰富、布局合理、行为规范、服务优质、全链条贯通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建成全国一流的试验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对长三角乃至全国辐射带动作用明显,成为南京都市圈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服务高地。

  (一)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到2026年,试验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超过100家,规模以上服务机构超过10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超过2600人,知识产权服务业营业收入超过20亿元。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成效显著,服务出口总额1500万美元,带动服务贸易出口额10亿元。线上线下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功能更加齐全,综合服务窗口、运营中心、维权援助中心等功能载体作用发挥明显,非正常专利申请撤回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二)知识产权服务业政策措施显著优化

  到2026年,围绕南京市“4266”产业体系,聚焦江宁“5+4+5”创新型产业集群,制定出台政策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优质资源和高层次人才集聚,修订完善《南京市江宁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区管理办法》《江宁区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试验区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适度增加。成立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调整知识产权专家人才库,实施“百企千人”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全区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三)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撑产业发展动能显著扩大

  到2026年,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服务高新技术企业超过3000家、专精特新企业超过600家、拟上市企业超过100家,建设国家专利导航服务基地2家。知识产权咨询、运用、转化、保护等事项服务企业超过1000家。企业知识产权产品占销售总额的比重上升,促进服务机构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协同创新,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超过130家,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5件以上,PCT专利申请超过500件。组建知识产权公共运营中心和平台5家,专利转让超过3000件。

  (四)知识产权服务业示范效应显著增强

  到2026年,知识产权服务业高端化、国际化、品牌化服务机构集聚效应增强,引进培育具有一定影响力品牌或分支机构超过15家,执业专利代理师超过100人,入驻外国代表机构超过2家。以更好服务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需求为目标,拓展海外知识产权服务网络,设立海外工作站或分支机构超过5家,形成以高端品牌知识产权服务为引领的知识产权服务集群,为建成南京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四、空间布局

  按照“一中心、两基地”的建设模式,调整试验区建设布局,在江宁开发区未来科技城片区成立试验区运营管理中心(即“一中心”),建设知识产权大厦,全面负责服务机构日常管理工作;在江宁开发区高新园片区、江宁高新区生命科技小镇各设立一个基地(即“两基地”),分类集聚符合园区产业特色和发展规模的服务机构,实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物理集聚和功能集聚,形成支撑区域创新创业的知识产权服务“生态链”。遵循“孵化器、推进器、加速器”的发展路径,在“一中心、两基地”分别入驻成熟期、成长期、初创期服务机构,形成“品牌化、差异化”发展态势,紧扣江宁区“5+4+5”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动态调整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

  五、重点任务

  聚焦“高质量服务集聚、高价值品牌引领、高效益贡献产出、高水平服务创新、高标准行业监管、高层次文化体验”,实施“主体培育、标准提质、产业融合、数字赋能、蓝天整治、人文提升”六大行动,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专业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

  (一)实施主体培育行动,推动高质量服务集聚

  1.加快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聚。注重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多元化,形成完善的知识产权服务链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更加公开、透明的服务环境;培育一批本土小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创建一批品牌服务机构,为全面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提供示范引领;加大对信息利用、战略预警、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引进,集聚一批高端化、品牌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服务业集聚区,优化区域知识产权服务链条。

  2.引育知识产权高端服务人才。落实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建立试验区知识产权服务人才数据库,加大高端服务人才引进力度,吸引海外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专业团队落户江宁。推进与江苏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在知识产权实务、学术研究、科学技术研究领域合作。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国际和国内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养一批熟悉国际规则、具备国际实务操作能力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扩大试验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构筑知识产权人才高地。

  3.建设知识产权服务载体。融合“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知识产权合作服务、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服务”等功能,搭建试验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战略策划、大数据加工、托管运营、预警分析等特色化的高端服务。建设一批灵活多样的公益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或工作站,强化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结合市、区产业发展特色需求,实现知识产权服务零距离,构建“一平台多站点”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围绕“5+4+5”创新型产业集群,紧密结合知识产权维权、服务需求,建设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强化区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建设,构建面向南京都市圈的功能健全、体制顺畅、管理科学、服务规范、协调联动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快速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实施社会监督共治,构建区域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新机制,构筑知识产权保护“铜墙铁壁”。

  (二)实施标准提质行动,推动高价值品牌引领

  1.加强知识产权海外预警和维权能力建设。加强试验区知识产权国际化能力建设,依托中韩科技创新中心、中法海外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合作国际平台,拓展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渠道,引导和支持重点涉外服务机构国际化、专业化、高端化发展,积极向境外创新主体提供诉讼、专利预警、专利检索、战略制定等高端服务产品;加快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江苏分中心海外工作站建设,定期发布《知识产权出口维权指南》,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专家顾问机制,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海外诉讼维权,帮助开展知识产权应诉活动,推进海外知识产权调解工作,构建多元化知识产权出口纠纷解决机制。

  2.打造试验区特色化服务品牌。组建试验区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由品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平台牵头,组建以公共和市场服务机构为主体、公益机构为支撑的现代化、服务型互助组织;集成各类创新资源,打通知识产权服务“最后一公里”,面向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示范基地和全市创新主体提供精准化知识产权服务。探索举办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论坛及系列品牌活动,发布试验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报告,打造知识产权服务的“南京品牌”,让知识产权服务业成为南京对外开放和交流的靓丽名片。

  (三)实施产业融合行动,推动高效益贡献产出

  1.强化企业知识产权转化与实施。加快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完善知识产权交易、金融、大数据等服务功能,打造试验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一站式服务体系;发挥联盟灵活的运营机制,精准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开展专利许可转让和交易;推进企业自身专利转化与实施,着力提升企业专利产品市场占有率;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入股,开展高价值知识产权收储、开发、组合、投资等,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实现企业专利价值最大化。

  2.推进知识产权运营市场化。做好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服务机构的对接工作,收储具有市场前景的高价值专利,提升高价值专利产品的市场份额,实现知识产权服务业营业收入逐年增长,增速超过区域国内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增长速度,知识产权服务贸易规模逐年扩大,知识产权服务业对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不断显现。引导中介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业务,健全市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生态,完善供需对接机制,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深度融入产业创新发展。发挥试验区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优质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和产品输出,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科技创新,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实现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3.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加强部门联动,将试验区建设、开展专利代理对外开放试点工作与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同步推动、融合发展,以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有效促进知识产权进出口,将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打造为知识产权服务进出口的重要载体。高标准建成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设立境外知识产权离岸出口服务窗口,为海外客户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法律服务、信息检索、许可交易、运营转化、金融保险、资产评估、教育培训等一站式服务;推进海外知识产权服务站建设,延伸知识产权出口基地服务功能,为走出去企业在海外提供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扩大知识产权服务业务出口;实现服务功能国际化、高端化、品牌化,促进知识产权服务“走出去和引进来”双向循环便利化,知识产权服务规模、服务功能、服务质量位居全国前列。

  (四)实施数字赋能行动,推动高水平服务创新

  1.优化知识产权运营交易模式。拓展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平台线上功能,推动“中国高校专利大数据信息服务云平台”升级改造,发挥高校、企业、市场成果转移的桥梁纽带作用,实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线上管理、线上加工、线上展示、线上交易、线上服务”的一体化运转,促进高校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实施;建设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大数据分析系统,推动企业知识产权运营新模式,着力解决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中遇到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知识产权交易不活跃等问题,推动重点产业通过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让创新生态更加优化。

  2.完善数字化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按照数字化经济发展新要求,依托元宇宙产业发展先导区建设,强化数字赋能,探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审查业务,将知识产权服务业与科技服务、现代金融、信息技术服务、商务会展、人力资源、节能环保等服务链条深度融合。引导服务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和数字手段开发数字化服务产品,创新服务模式,培育服务业态,加强新技术在试验区的开发利用,拓展数字技术应用场景,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专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增强试验区各类服务网点、运营中心、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凝聚合力,提高综合服务效能,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与产业、经济信息互联互通,保护知识产权信息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五)实施蓝天整治行动,推动高标准行业监管

  1.健全完备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制定试验区知识产权服务业业务指引,探索推广规范化知识产权服务标准。推进行业组织体系建设,成立试验区知识产权服务业行业组织,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引导行业组织配合政府部门实施联动监管,积极开展试验区服务人员能力评价建设。构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和信息公示监管体系,依据《专利代理惩戒规则》《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模式。构建信用联合惩戒监管体系,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作用,完善行业举报投诉工作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开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鼓励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参与服务监管,实行知识产权服务业分级分类评价制度。设立知识产权志愿服务网点,开展公益性知识产权代理和维权服务。

  2.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治理能力。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实现省、市、区联动机制,深入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监管力度,引导试验区知识产权服务业有序健康发展。推进大数据在行业监管过程中的作用,开发监管工具,提升监管工作效能,降低执法成本,强化威慑作用。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信用评价机制,深化服务领域信用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资质代理、恶意商标申请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网络平台依法规范从事知识产权服务,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相关行为,区别不同情况开展分类整治,做到应撤尽撤。强化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和数据共享,探索协同监管、智慧监管;加强对服务机构的合规性监管,杜绝低端、重复、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发生。

  (六)实施人文提升行动,推动高层次文化体验

  1.强化知识产权文化宣传。探索在未来网络小镇打造“知识产权文化主题公园”“知识产权企业名企堂”“知识产权人才名人堂”等人文场景,设置知识产权文化体验展厅,开展知识产权体验推广活动。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0”中国品牌日等重大活动为契机,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扩大试验区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人文环境。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倡导“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社会意识,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2.打造知识产权人文平台。启动实施“紫金山英才·江宁百家湖计划”人才项目,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养,完善知识产权人才激励机制,组建试验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推进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实践基地提档升级,实现培训方式智能化、网络化,培训课程精品化、精准化;持续优化江宁特色的线上“你点我讲”和线下“百企千人”培训品牌,提升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

  3.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推进知识产权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工作站(TISC)建设,增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其他工作站的联系,积极争取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国际资源,共建一批TISC服务网点。按照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深化与上海、杭州、宁波、苏州等区域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积极参与相关城市集聚区的定期会商与研讨,拓展知识产权服务合作途径。注重与国内外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的信息交流,推进南京都市圈和长江沿线城市知识产权合作,共享服务资源,树立南京知识产权服务业的良好国际形象。发挥地缘区位优势,加强试验区服务体系拓展,服务范围不断向长三角区域延伸,提升试验区知识产权服务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汇聚资源要素,加强对试验区建设的跟踪指导和服务,合力支持试验区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江宁区要成立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决策试验区建设重大发展事项,协调全区资源支持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知识产权局,具体负责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完善“区政府、部门、园区”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将试验区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调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同推进试验区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投入

  设立试验区建设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综合运用基金、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多渠道投向知识产权服务业,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各类金融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试验区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大厦建设、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进、品牌服务机构培育等方面。

  (三)强化绩效考核

  制定试验区建设年度推进计划和工作进度表,做到“时间、人员、目标”三落实。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监测和评价制度,明确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奖励考核标准,每年对服务机构开展绩效考核和优秀服务机构评选,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和迁出载体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服务机构名录,及时向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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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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