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河南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相关要求,锚定省委“两个确保”和“十大战略”,结合平顶山市发展需求,紧扣“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目标任务,发挥省科学院资源和平台优势,聚焦平顶山重点产业领域,挖掘企业创新需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梗阻。平顶山市科技局、河南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技术研究院启动2024年度科技成果概念验证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符合国家及平顶山市产业发展政策,且在平顶山市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创新主体的科技成果、技术需求,以及能在平顶山市进行转化落地的科技成果。优先支持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储能、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和数字经济等产业领域,以及平顶山市重点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技术需求及“卡脖子”难题。
本次征集项目分为需求拉动类项目和技术推动类项目。其中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创新主体的科技成果为技术推动类项目,重点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技术需求及“卡脖子”难题为需求拉动类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拟验证的科技成果对平顶山市相关产业带动作用强、具有广泛应用前景。成果通过技术开发、产品验证、市场应用研究等概念验证活动,可转化为适合大规模生产需要的关键技术或商业化产品。
2.预期通过概念验证活动可完成工程样机、小试、知识产权分析布局、确定商业模式、进行技术交易及吸引投资等。
3.技术推动类项目应具备扎实的理论研究基础,拥有能够说明其原理的专利等知识产权或论文、专著及其他相关研究成果。
4.需明确任务目标、考核指标、交付成果、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18个月)、转化落地意向等内容。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
2.申报单位需从以下几方面对拟申请项目自我评估:项目技术与市场定位、项目产业化价值、项目创新性和可行性、团队能力与支撑等。如有,请提供项目前期立项支持情况及其他能够反映项目技术先进性、成熟度的相关证明材料、专利证书等,并作为附件内容。
3.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附件1.《2024年度河南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技术研究院概念验证项目征集表》;附件2.《2024年度河南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技术研究院概念验证项目申报书》。
4.《2024年度河南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技术研究院概念验证项目征集表》《2024年度河南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技术研究院概念验证项目申报书》填写后,须经所在单位技术转移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若所在单位未设置技术转移部门,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kxypdsyjy@163.com。
四、申报时间
1.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于2024年3月29日17:30前,将填报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机构
本次申报受理机构为河南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技术研究院,业务咨询电话:0375393119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五、项目评审
1.河南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技术研究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组织投资、技术及产业等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评审基于项目的技术方面、市场前景、知识产权、项目团队、验证目标、工作计划及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由河南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技术研究院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任务书。
2.项目实施过程中由河南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技术研究院对项目进行动态跟踪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反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供资源匹配等过程服务,以确保项目的进度和后续安排。
3.项目验收阶段以市场评价为主,项目完成后,从市场应用效果和技术交易、吸引投资角度以及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出发,对项目进行总结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是否继续支持项目负责人专项资金重要依据。
4.此次评审的项目范围为集中申报期(即申报提交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17:30前)内的项目,有需要的科研团队在其他时间也可以随时向河南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技术研究院申报,将作为储备项目参与下次评审。
六、支持政策
1.通过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给予10-30万元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可突破。资金支持方向主要包括研发支出(人力成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知识产权、市场测评和竞争分析、商业模式分析等。项目负责人需在申报书中将项目资金额度及使用计划详细说明,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2.经过概念验证目标达成的项目,以及中试、产业化项目由河南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技术研究院择优培育,提供落地空间、实验条件资源匹配、投融资渠道对接等综合服务。对重大转化项目经项目评审后可继续申请平顶山市科技局、河南省科学院及河南省科技厅等部门的重大项目资金支持。
3.根据项目需求,引入相应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对项目进行早期培育、孵化,直至产业化。
七、其他事项
1.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项目负责人在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及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等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情况,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2.对立项支持的概念验证项目,项目实施期内,项目组成员应作为河南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柔性工作人员,服从河南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相关管理。
3.对立项支持的概念验证项目,在项目实施期内产出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文章、专著、软著、成果评价等,河南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技术研究院应作为主要完成单位,并享有相应所有权。
4.征集计划最终解释权归发起方所有。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度河南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技术研究院概念验证项目征集表》
附件2.《2024年度河南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技术研究院概念验证项目申报书》
平顶山市科技局
河南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技术研究院
2024年3月2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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