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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服务型制造培育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2日 15:23:48 发布部门: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服务型制造培育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和我市有关工作部署,现开展2024年市级服务型制造培育遴选工作,以培育更多的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分为培育企业、培育平台2类,主要面向工业设计服务、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二、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

  申报主体应是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内(2022年1月1日起)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未列入我市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鼓励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尤其是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并申报市级培育。

  (二)专项条件

  1.培育企业。申报主体应为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点的制造业企业。申报企业应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显著成效。其模式应具有复制推广价值,对推进发展服务型制造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具有一定优势,原则上服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达20%以上。

  2.培育平台。分为共享制造类和其他类。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2年。

  申报共享制造类的平台,应围绕制造资源的在线发布、订单匹配、生产管理、支付保障、信用评价等,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整合分散化、多样化制造资源,发展“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有效提升相关行业、区域制造资源的集聚和共享水平。

  申报其他类的平台,应能够较好满足相关制造业企业在发展服务型制造方面的服务需求,具备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等功能,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

  三、申报流程

  1.企业填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以自愿申报原则,填写《天津市服务型制造培育申请书》(可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下载),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企业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2.各区推荐。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论证后择优推荐,填写“服务型制造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于4月20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一式一份)及推荐企业相关材料(含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局。滨海新区推荐总数不超过10家,市内六区推荐总数不超过1家,其他区推荐总数不超过4家。

  3.结果公布。我局汇总申报材料后,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随机抽取专家,组织专家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细化指标体系对企业申报及审核材料进行专家评审,当面听取申报企业答辩意见。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定遴选名单,并在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公布第三批市级服务型制造重点培育企业名单。

  

附件:

  2024年3月20日

(责任编辑:Mind)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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