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省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聚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的意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根据《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0〕37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行为,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具体要求按照《工作指南》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工作指南》具体要求,认真编写《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附件1),确保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涉密信息请做脱密处理。
三、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应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省属及中央驻鲁企业可直接推荐申报。
(二)初审推荐。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须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审查认定。经专家综合审查论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发布。
四、有关要求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以市为单位于5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PDF格式)、推荐汇总表(Excel、PDF格式)、申报材料(PDF格式)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联系电话:0531-51782609,51782610
电子邮箱:kejichu2019@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信厅1511房间(邮编250011)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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