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国家有关部门驻晋机构,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山西省标准化条例》,充分调动我省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省人民政府同意,2024年开展第二届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根据《山西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晋办发〔2019〕32号)《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1〕94号),现将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二届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设标准项目奖和个人奖。标准项目奖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不超过3个,二等奖不超过10个,三等奖不超过20个;个人奖不分等级,授奖人数不超过20人。
二、表彰重点
本届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聚焦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山西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表彰在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发展新质生产力、引领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标准项目和个人。
标准项目奖重点表彰有效支撑我省重大战略实施、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质量效益的标准项目。
个人奖聚焦标准化战略实施、标准化改革推进、标准化理论研究、标准化文化建设等方面,重点表彰对山西标准化事业发展作出显著成绩的个人。
三、申报条件
拟申报的标准项目和个人应当符合《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一)标准项目奖
1.由山西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及个人主导起草,2021年12月31日(含)前实施且现行有效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2.标准项目的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应当与标准文本或相关证明材料所列起草单位和起草人信息一致。
3.已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和第一届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的标准项目,不得再次参评。
(二)个人奖
1.在我省各类行政机关、企事业及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事标准化工作5年以上,为我省标准化事业作出显著成绩的个人。
2.个人奖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不评选副厅局级或相当于副厅局级(含)以上的个人,县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
3.已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第一届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的个人,又作出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四、评选表彰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坚持以德为先、依法守规、注重实绩,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
(一)申报与推荐。申报单位、推荐单位根据择优遴选的原则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1.标准项目奖申报单位原则上为第一起草单位,如第一起草单位为非独立法人,由第一起草单位的上级独立法人单位组织申报。
2.同一申报单位只能选取一个标准项目、一名先进个人进行申报,同一项目或个人只能报请一个推荐单位进行推荐。
3.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附件1)组织申报,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申报材料如果涉密的,应当按保密要求进行脱密处理,由所在单位或相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脱密审查证明。
4.申报单位在本单位公示申报奖项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推荐单位审查。
5.推荐单位为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国家有关部门驻晋机构、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对申报单位近5年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情况进行审查。
6.推荐不作名额限制。推荐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经本单位会议研究后,对本地区、本行业的优秀项目及个人提出推荐意见,以推荐函形式向省标准化和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报送。
(二)评审与公示。省标准化和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和结果公示。
1.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标准项目奖分专业评审、综合评审两轮进行;个人奖只进行综合评审。
2.专家评审提出各等级标准项目奖和个人奖初评名单,由推荐单位在本地区、本行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附主要内容及事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推荐单位根据个人奖初评结果,对本单位推荐的个人,组织征求同级公安部门意见,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还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对企业负责人应同时征求同级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意见。
(三)审议和表彰。省标准化和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对公示无异议的名单进行审议,形成拟授奖名单,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授奖名单,由省人民政府发布表彰决定,对获奖项目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标准化和质量强省领导小组是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选表彰的组织实施。
(二)树立鲜明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要围绕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发展新质生产力、引领高质量发展等要求,确保参评对象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能够得到全社会的公认,切实起到引领导向作用。
(三)严格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和个人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因申报内容错误或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影响评选的,由申报单位和个人负责。对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评审的,取消其参评资格并通报所属主管部门及推荐单位。
(四)严肃工作纪律。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选表彰工作或拟表彰的标准项目和个人发现问题的,都可向监督工作组反映。对在评选工作中发现的徇私舞弊、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申报时限及联系方式
申报推荐时间截止为2024年5月12日18时,推荐函、汇总表(附件2、3)、申报材料(一式3份及申报材料扫描件光盘),由推荐单位集中提交。截止日期以寄出时间为准,信封(包裹)上请注明“第二届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申报材料”。申报时间截止后,不接收任何申报、补正、证明等材料。
邮寄地址:太原市并州西街15号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标准化研究所213室。
省市场监管局:李昆 0351-7680100
材料接收: 孙艳 0351-7222993
监督工作组:毕晓东 0351-7680325
山西省标准化和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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