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黔财绩〔2024〕1号)文件要求,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规范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我厅拟开展2023年度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对象
2023年度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
二、现场绩效评价
我厅将于2024年3月下旬至4月下旬抽取一定比例项目开展现场绩效评价,采取资料查阅、现场核实等方式进行,具体评价时间和评价事宜另行电话通知。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在接到现场评价通知后3天内,根据资料清单(附件1)要求,提前备齐相关支撑材料。
三、绩效评价具体要求
(一)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积极配合,并对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对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响应情况,将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后续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杜金凤、余龙海
联系电话:15186960593、15286020743、0851-84133120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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