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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山东省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1日 15:57:31 发布部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收藏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水务管理、发展改革、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现面向全市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依据《山东省重点行业水效“领跑者”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重点行业水效“领跑者”,是指在我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工序、设备用水效能达到相应行业国家节水型企业标准,且持续提升用水效能的企业。遴选对象主要为钢铁、炼焦、石油炼制、乙烯、氯碱(烧碱、聚氯乙烯)、氮肥(合成氨、尿素)、现代煤化工(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煤制油、煤制合成天然气、煤制烯烃)、纺织染整、化纤长丝织造、造纸、啤酒、味精、氧化铝、电解铝、船舶制造等重点行业年用水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工业企业。

  二、申请企业须符合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二)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三)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或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申报上一年主要产品的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标准要求,且为领先水平;

  (五)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七)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三、遴选程序

  (一)申请。符合《办法》中认定条件的企业,按照自愿参与原则,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附件3),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二)初审。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办法》要求,会同水利、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标准组织对本地区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对企业情况要进行实地调查和信用核查(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择优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水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对各区市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审查,严格按标准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上报参评名单和材料。

  四、工作要求

  各区市于2024年4月1日前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报告材料、推荐表及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2份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发展处(市政府办公楼一期532室),电子版通过金宏同步发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发展处”。

  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发展处: 85916711

  市水务管理局水资源管理处: 85916187

  市发展改革委资源环境处: 85912444

  市市场监管局计量处: 85730849

  附件:企业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样本)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青岛市水务管理局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9日

  附件

  XX企业

  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2024年X月

  填写说明

  1.申报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如实编写申请报告,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申请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企业基本信息表

  (2)企业水效分析报告

  (3)企业自评表

  3.以上材料需按顺序编排,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企业基本信息表

一、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邮编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企业类型

内资(国有集体民营)中外合资港澳台外商独资

所属行业

钢铁炼焦石油炼制乙烯氯碱氮肥现代煤化工纺织染整化纤长丝织造造纸啤酒味精氧化铝电解铝船舶

二、企业水效指标

主要产品

 

主要水源

 

2023年总产值(万元)

 

2023主要产品产量(请注明单位)

 

2023年取水量(立方米)

常规水源取水量

 

非常规水源取水量

 

近三年企业主要水效指标(请注明单位)

年份

2021

2022

2023

主要产品单位取水量

     

水重复利用率

     

材料真实性承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本次申报国家水效领跑者所提交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均真实、有效,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质量违法行为,愿接受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抽查和核验。如有违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公章)

           

  企业水效分析报告(格式)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规模:包括企业地理位置(流域)、近三年的生产规模、产品结构、产量、产值、组织结构、员工人数等;

  2.生产情况:包括企业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消耗、能源消耗、主要用水环节和用水设备等;

  3.取用水情况:包括企业的取水水源(常规水源、非常规水源)、取水量、水重复利用率、排水量、用水计量设备配备、用水计量、水质数据监测等情况。

  (二)申请水效领跑者的相关生产情况

  二、工艺及技术水平

  (一)主要工艺流程

  (二)主要用水设备规模及其技术水平

  包括企业循环水系统、冷却塔、换热器、锅炉、制冷、制氧、软化处理、污水处理等主要用水设备的设备配置、服务区域、运行情况、处理能力等,以及主要用水设备的技术水平情况。

  三、取用水情况及水效指标

  (一)主要用水工序、用水设备的取用水情况

  包括企业生产主要用水工序、用水设备的取水量、排水量、水质情况等。

  (二)近三年单位产品取水量及水效指标。

  水效指标主要包括单位产品取水量、重复利用率等。具体指标要求及报表格式依据以下标准:

  GB/T 21534-2021 节约用水 术语

  GB 24789-200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7119-2018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

  GB/T 26924-2011 节水型企业 钢铁行业

  GB/T 34610-2017 节水型企业 炼焦行业

  GB/T 26926-2011 节水型企业 石油炼制行业

  GB/T 32164-2015 节水型企业 乙烯行业

  GB/T 37271-2018 节水型企业 氯碱行业

  GB/T 36895-2018 节水型企业 氮肥行业

  GB/T 37759-2019 节水型企业 现代煤化工行业

  GB/T 26923-2011 节水型企业 纺织染整行业

  GB/T 37832-2019 节水型企业 化纤长丝织造行业

  GB/T 26927-2011 节水型企业 造纸行业

  GB/T 35576-2017 节水型企业 啤酒行业

  GB/T 32165-2015 节水型企业 味精行业

  GB/T 33232-2016 节水型企业 氧化铝行业

  GB/T 33233-2016 节水型企业 电解铝行业

  GB/T 37332-2019 节水型企业 船舶行业

  四、水效提升经验

  (一)企业节水管理经验。介绍企业在节水方面采取的管理措施、方法、制度以及取得的效果。

  (二)企业节水技术改造经验。介绍企业实施的重大节水技术改造工程,包括种类、数量以及因此取得的节水效益;采用的先进节水技术、装备和产品,采取的优化运行、水重复利用等方面的节水措施以及取得的节水效益。

  五、未来三年拟采取的主要水效提升措施

  未来三年拟采取的主要水效提升措施,如节水技术改造项目(如废水循环利用、非常规水利用等)、节水管理措施(如用水管理负责人制度、合同节水管理、节水信息化管理等)。请分项简述建设内容、预期投资和预期节水效果。

  六、证明材料

  此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适用时);

  (二)企业取水相关证明材料(取水许可证或用水合同协议、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等);

  (三)企业用水相关材料(企业用水记录、统计报表、费用账单、水计量器具台账、供排水管网图、维修及校验记录等);

  (四)企业废水达标排放证明材料(地方排污许可证或地方环保证明);

  (五)企业用水设备相关材料(用水设备设计图纸、设备配备情况、运行记录、节水设施现场图片资料等);

  (六)企业节水管理相关材料(水平衡测试报告、节水管理制度文件、节水规划和年度节水计划文件、节水统计报表等)。

  企业自评表

  一、自评总则

  (一)水效领跑者企业自评指标分为一票否决指标和量化指标,量化指标又分管理指标和技术指标。

  (二)一票否决指标如有不满足项,取消该企业水效领跑者评选资格,不参加后续量化指标评价。

  (三)钢铁、炼焦、石油炼制、乙烯、纺织染整、造纸、啤酒、味精、氧化铝、电解铝行业管理指标得分须达到48分以上(含48分);氯碱、氮肥、现代煤化工、化纤长丝织造、船舶行业管理指标得分须达到52分以上(含52分),且序号1、2、4、5四项评分之和不低于34分(含34分)。

  (四)技术指标采用上一年度计量或统计数据对各项指标进行赋值和评价,指标值须达到表中最低限值。

  二、自评表

  (一)一票否决指标自评表见附表1,管理指标自评表见附表2,技术指标自评表见附表3(表3-1至表3-17)。

  (二)自评表中列出证明材料索引,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责任编辑:Mind)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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