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1〕2号)和《关于开展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实字〔2022〕1318号),近期我厅组织专家对处于运行期的省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考核评估,现将考评结果和有关事项公示通知如下:
一、经过考核评估,拟评定优秀等级的省重点实验室34家(学科类24家、企业类10家),良好等级的73家(学科类53家、企业类20家),合格等级的176家(学科类125家、企业类51家),基本合格(整改)等级的16家(学科类12家、企业类4家),不合格等级的50家(学科类34家、企业类16家)(见附件)。
二、评定为基本合格(整改)等级的省重点实验室要根据考评专家意见认真整改,一年整改期(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满后依本次考评指标再次组织考评;考评通过后继续保留在省重点实验室序列,考评未获通过的予以撤销。
三、评定为不合格等级的省重点实验室予以撤销,不再纳入省重点实验室序列。
四、各参评省重点实验室应当抓住机遇“以评促建”,着力集聚优势创新资源,持续完善运行管理机制,不断加大开放共享力度,切实提升科研能力水平,产出原创性重大科研成果,支撑科技自立自强战略落地落实。
公示期自12月8日~12月14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科技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晓萌、彭 丹
2.联系方式:电话020-83163291,83163830,邮箱:skjt_sysc@gd.gov.cn,传真:020-83549360;
3.省科技厅机关纪委,电话:020-83163857;
4.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邮编510033。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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