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的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切实保护好我省历史文化资源,规范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工作,我厅组织起草了《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日,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来函请寄: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处,邮编:510045;电子邮箱:zjt_jnc@gd.gov.cn。信函及电子邮件请注明“《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办法》修改意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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