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持续深入实施科创平台提质增效行动,夯实研发创新基础,以科技创新助力“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根据《云浮市科学技 术局关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云浮市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办法》《云浮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云浮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云浮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经审核、推荐、评审等程序后择优认定(建设)。申报单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云浮市科学技术局对应公共服务事项在线申办,网址如下:(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3/index?region=445300)。
二、申报流程
(一)注册
申报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入“云浮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服务窗口,按需选择“云浮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云浮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云浮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审批”等事项点击在线申办,即跳转到云浮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简称市阳光政务平台)。
首次申报的单位应在市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第一步需要注册申报单位账户,注册完成后生成单位管理员账号;第二步通过单位管理员账号,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账号;第三步项目申报人使用账号和密码申报。
(二)申报
项目申报人网上填报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具体路径为: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书→新增项目申请→对应选择“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等专题),经单位管理员审核提交到所属科技管理部门方为成功提交申报。
申报单位管理员应对项目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不符合申报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的,应退回修改或不予提交处理。
(三)审核推荐
本次申报采取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的方式,申报项目必须先通过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市直单位直接提交到市科技局审核。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和指南要求,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申报单位财务状况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应退回修改或不予提交处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科技创新平台须符合《2024年度云浮市科技创新平台申报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附件信息栏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披露研发经费投入)。
2.仪器设备原值证明材料(购置发票或专审报告)。
3.研发活动证明材料(项目立项清单,如企业自选立项的,需要提供项目立项报告、中期检查评价报告或结题验收报告等材料)。
4.产学研合作材料(已开展实施的产学研合作协议和研究成果)。
5.规章制度文件(管理架构、运行管理机制)。
6.研发人员材料(学历、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在职社保记录等)。
7.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可行性报告(根据系统提供的模板大纲编写)。
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二)申报人和申报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无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三)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夸大与自身实力不符的技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绩效指标。
四、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17:00;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17:00,市直单位直接提交到市科技局审核;市科技局网上审核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17:00,请严格遵照以上审核期限,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一)项目申报业务问题咨询:产学研结合与基础研究科,阮锦丽,8921613。
(二)网上申报系统问题咨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曾美娟,8921020。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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