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经发局:
根据苏州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2024年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优质企业新增入库
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请各地组织推荐更多符合梯度培育要求的企业申请入库。
(二)在库企业信息更新
组织指导已入库的培育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按要求进行年度数据更新。
二、填报方式
(一)网上填报
企业登录“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服务平台”(https://www.smejs.cn/qqapply.aspx,简称省培育平台)进行网上填报,未注册企业需先注册成为平台用户。系统于3月11日开放,企业请于4月15日前完成填报和信息更新。
(二)信息更新
1.往年已入库的培育企业,特别是已被公告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原则上须于4月15日前在“省培育平台”进行信息更新。
2.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还需于4月15日前同步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上进行年度信息更新。
3.对于未及时更新数据的在库企业,将按规则清退出库或取消相关申报资格。
(三)审核确认
市工信部门对企业入库填报和数据更新进行审核,并对照《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创新型企业进行评价再确认,最后将拟公示名单上报苏州市工信局。
三、其他要求
各区镇要认真落实《通知》各项工作要求,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做到“应入尽入、应评尽评”,同时指导企业准确规范填报,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可靠。入库培育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数量将作为遴选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依据。
技术支持
025-52686656,13776417911
市工信局企业服务科
53574934
港 区
53187832
高新区
53595056
城厢镇
53833612
沙溪镇
53222922
浏河镇
53603570
璜泾镇
53816136
双凤镇
53431965
附件:
苏州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我市2024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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