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川财规〔2022〕10号)和《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川科政〔2022〕4号)精神,科技厅、财政厅对《四川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19〕10号)进行了修订。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征求意见时间为期30日(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14日),请于2022年12月14日18:00前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联系人:程小娟、郑博
联系电话:028-86726087、028-86726725
邮箱:374345174@qq.com
附件:1.关于《四川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情况说明
2.四川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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