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自贸试验区新型国际贸易重点企业评定办法的通知》(粤商务创函〔2023〕25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国际贸易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会同南沙区商务局组织申报、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将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国际贸易项目)下达给你们。
各企业收到资金后,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作账务处理,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做好专项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资金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国际贸易事项)安排表
广州市商务局
2024年3月8日
(联系人:简兆云,电话:020-81096041)
附件
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国际贸易事项)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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