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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第二期第二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筹建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8日 17:03:57 发布部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收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启动第二期第二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筹建机构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现组织开展第二期第二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筹建机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从事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和外观设计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包括高校、科研机构、公共图书馆、科技情报机构、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等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以及各级知识产权系统公共服务机构等各类型法人单位,符合《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建设实施办法》(国知办发服字[2019]27号)第六条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并能够在促进创新成果转化运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进重点产业强链增效、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支撑国家战略科技攻关、指导企业海外维权和侵权预警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或发挥支撑保障作用的机构。

  根据TISC的公益性定位和性质,不推荐仅提供商业化服务的市场化信息服务机构;不重复推荐已批准成为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的机构。已备案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机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申报及审核程序

  各申报单位填写申报材料,提交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根据择优原则,原则上推荐不超过5家基础条件好、服务能力强的地方单位作为第二期第二批TISC建议候选机构,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照既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调研。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与WIPO共同确定第二期第二批TISC筹建机构名单,并在官方网站进行发布。

  三、申报要求

  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筹建机构推荐表》(见附件),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于3月22日下班前提交到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国际交流合作处邮箱(guojichu@zscqj.beijing.gov.cn)。经审核获得推荐的,由市知识产权局通知被推荐单位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公共服务管理系统(https://ggfw.cnipa.gov.cn/gl/)录入推荐表中各信息项,并提交PDF盖章版和WORD电子版推荐表。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筹建机构推荐表》.doc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Mind)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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