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和扶持力度,吸引更多的人才智力和技术,促进我区博士后事业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现开展博士后进站科研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党委〔2017〕16号)文件规定,对新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和分站)的博士,在站期间按每人10万元的经费标准给予进站科研资助。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进站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已享受我区博士后进站科研资助人员不再进行资助。逾期不再给予申报。
三、申报材料
1.《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
2.《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附件2);
3.相关附件材料:
①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或介绍信);
②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审核表;
③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④身份证(应注明“仅用于博士后科研资助申请”)。
以上所有申报资料请携带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四、其他事项
请申报单位于2022年11月4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葛梁、金焱
电 话:89521631、89521632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21楼2112办公室
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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