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厅相关工作部署,现将本辖区组织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所属行业应为国家和省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属于《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明确的11类重点发展产业或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发展领域。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杭州市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10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至20亿元之间。
(三)企业近2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且银行资信等级A级以上(或人行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四)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行业、细分领域时间达到10年及以上;主导产品不超过3个,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主导产品的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球前10位或全国前3位。
(五)近2年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每年均不低于4%。企业具有与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3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其中制造业企业有效发明专利至少1项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企业在研发、生产、供应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六)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至少1项以上。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国际相关管理、生产、产品等认证至少1项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省隐形冠军企业: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已认定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不再推荐。
二、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至2022年11月15日(暂定,实际截止时间以省经信厅正式通知为准)。
三、有关事项
申报企业于11月15日前登录企业码平台(https://zj87.jxt.zj.gov.cn/)在线填报《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资料清单详见附件2。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请按附件2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并于11月18日前报所在区、县(市)经信部门。由企业所在区、县(市)经信部门和杭州市经信局根据认定标准(附件3),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和评审,在省经信厅下达的名额指标内推荐上报。
申报期间如有问题,可向区经信局咨询。联系人:赵海霞;联系电话:89520447;地址:滨江区政府1238办公室;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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