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优业行动,技在禅城”职业技能升级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6年)的通知》(佛禅府办函〔2023〕17号),现将《佛山市禅城区职业技能升级行动实施方案操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区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57-82717710。)
佛山市禅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7日
佛山市禅城区职业技能升级行动
实施方案操作细则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禅城区“优业行动,技在禅城”职业技能升级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6年)》(佛禅府办函〔2023〕17号)文件精神,加快培养禅城高质量发展急需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高水平实施职业技能升级行动,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操作细则如下。
一、工作目标
遵循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建立与技工院校、企业、行业协会相适应的不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不同载体的功能。技工院校侧重于服务学生就业,首席技师侧重于服务企业生产,技师工作站侧重于重点职业(工种)技师培养,技能大师工作室侧重于技术攻关与技能传承,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侧重于人才培养的规模和等级。到2026年,全区技能人才总量累计达30万人,高技能人才达8万人,举办职业技能竞赛40场,建成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共20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培养企业新型学徒3200人以上,认定企业首席技师、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共50名,进一步优化我区技能人才供给侧结构,打通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全链条,形成产业聚集技能人才、技能人才引领产业的良性循环。
二、主要内容
(一)企业首席技师和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
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重点从我区经济发展支柱产业、优势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能人才中,选拔一批在技术革新、生产攻坚、技能传承等方面为企业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首席技师,认定一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到2026年认定企业首席技师、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共50名,获评佛山市或禅城区“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企业首席技师”的高技能人才,纳入区人才认定范围,并可按规定享受相应人才服务。企业首席技师认定标准详见附件1,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认定标准详见附件2。
(二)技师工作站和大师工作室
鼓励行业、企事业单位建立技师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采取名师带徒等方式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带动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充分发挥技能领军人才在解决技术技能难题、组织重大技术技能革新、推广绝技绝活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高超技艺、工匠精神和传承理念的高技能人才。到2026年建成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共20家,对认定为“禅城区技师工作站”“禅城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5万元,相关认定标准详见附件3。
(三)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加强现有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引导重点企业、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组织开展技能研修和技能提升活动,加快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协调发展的公共培训基地网络。到2026年建成5个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从培养模式、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实训装备、能力评价等方面积累高技能人才培训经验,加快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协调发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网络。对认定为“禅城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10万元,相关认定标准详见附件4。
(四)特色培训项目
围绕数字产业和智能制造,结合紧缺急需人才供需目录,大力推进战略性产业集群技能升级行动。鼓励各镇(街道)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培养技能人才,实施特色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提供高水平技能培训。特色培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有培训资质的承训单位采购优质的项目制培训服务。具体执行标准按照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五)职业技能竞赛
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形成以区域性、行业性竞赛为主体,市区竞赛与省内竞赛、粤港澳大湾区竞赛及全国竞赛相衔接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强化各行业竞赛选手储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组织一定数量的技能竞赛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相关单位开展,金额标准按赛事级别分为省级竞赛20万元、市级竞赛15万元、区级竞赛10万元。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并成功举办的企业技能竞赛活动,给予承办企业一次性补助经费3万元。职业技能竞赛项目按年度另行制定。
(六)选派参赛获奖选手
对选派参加全国、省技能大赛并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的我区选手,按照国赛金奖(第一名)30万元、银奖(第二名)20万元、铜奖(第三名)10万元,省赛金奖(第一名)5万元、银奖(第二名)3万元、铜奖(第三名)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可按规定纳入区人才认定范围,享受相应人才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补贴审核与拨付流程
区职业技能服务中心接到个人或单位的补贴申请后,按规定进行资料初审,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有效甄别,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中难以确认的信息可要求申请者予以配合协助。因审核信息难以确认需要申请者配合协助补充的期间不计入审查审核时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对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应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经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取消补贴资格,并及时告知申请人或申请单位;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核实异议事项与事实不符且不影响补贴发放的,原则上应于4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支付至申请人或申请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强化培训质量和资金安全
企业、培训机构应按班次整理归档培训档案和教学档案。档案资料的存放必须完整有序,至少保存五年,以备查验。培训档案包括学员登记表、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员考勤表(签到表)、培训视频和照片、学员考试资料等。教学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大纲、课程安排、办班备案登记表、授课教师名册等。
企业、培训机构以及劳动者申领各项补贴应实事求是,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职业培训补贴。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查处,予以撤销称号、收回牌匾或证书并追回相应款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将相关个人、单位列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得承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对违规申报、领用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本操作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由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禅城区企业首席技师认定办法
2.禅城区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认定办法
3.禅城区技师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办法
4.禅城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办法
附件1
禅城区企业首席技师认定办法
一、工作目标
通过政策引导与资金资助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引导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和高技能人才队伍状况,自主从生产一线、技术技能岗位工作的优秀技术技能人才中评定企业首席技师,以师带徒等方式创新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企业技能人才激励机制,达到政府和企业共同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目的,为促进企业发展壮大提供重要人才支撑。
二、功能定位
发挥首席技师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的带头引领作用,创新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引导企业培养优秀高技能人才,激发企业职工提升技能活力,为禅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三、申报条件
“禅城区企业首席技师”的选拔坚持德才兼备、好中选优、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选拔对象的先进性和选拔程序的规范性。申报对象除需持有高级工(三级)或以上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近5年内获得“广东省技术能手”“佛山市技术能手”等区级以上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二)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业绩突出,所带徒弟获得国家级、省级(全国行业)、市级职业技能大赛前三名。
(三)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的消化、吸收、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能够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重大安全隐患,消除质量通病,对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四)在全国、全省有一定知名度或在市、区有较大影响,在本行业领域创新创造能力强、影响带动作用大、业内认可度高,并在生产实践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五)在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方法以及创造发明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多次获奖或获得国家专利证书且具有生产应用价值的高技能人才。
四、申报及认定流程
(一)申报
“禅城区企业首席技师”以企业为单位向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择优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并在申请表上加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企业应提供的申请资料如下:
1.《禅城区企业首席技师认定申请表》;
2.申报报告:包括首席技师简介、所在单位首席技师选拔培养制度或机制、主要工作内容等;
3.申报单位的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
4.首席技师本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5.有区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其他相关材料的,可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评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复核,形成“禅城区企业首席技师”名单。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有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公示认定
评审结果在禅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禅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并授予“禅城区企业首席技师”证书。
(四)激励措施
获评“企业首席技师”的高技能人才,纳入禅城区人才认定范围,可按规定享受医疗保健、住房保障、子女入学、人才交流等政策优惠和人才服务。
五、管理机制
首席技师实行企业管理、人社部门政策引导的运作机制。企业要充分发挥首席技师的作用,原则上首席技师任期不少于2年。企业要注意把首席技师安排到关键生产技术岗位,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在承担技术革新、技术攻关任务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先进操作法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和组织推进作用;积极开展“高师带徒”活动,首席技师在任期间每人每年应结对带徒,并帮助徒弟实现技能晋升,为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2
禅城区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认定办法
一、工作目标
为加大高技能人才激励力度,激发广大劳动者学习技能的热情,营造劳动光荣、崇尚技能、尊重高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
二
在禅城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生产岗位工作,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爱岗敬业,作风优良,原则上需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创新,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方面业绩贡献突出,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
2.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在区级及以上级别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并在本岗位工作业绩突出。
5.具有民间传统工艺绝技、绝活,热心传授技艺,社会公认的能工巧匠。
三
选拔认定禅城区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择优推荐、综合评审的原则,按照申报人所在单位申报,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组织选拔推荐,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认定、公示、表彰等程序进行。
(一)申报
1.申报人填写《禅城区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申报表》并附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奖励或荣誉证书、工作成果等证明材料,提交本单位审查推荐。所在单位认真审查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先进性,并在相关材料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按属地原则报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2.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企事业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选拔认定,注重推荐对象的企业、职业(工种)、年龄、性别的代表性,择优选拔认定出推荐人选,并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禅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评审
禅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邀请有关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选拔认定,并对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复核,形成“禅城区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名单。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有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公示认定
评审结果在禅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禅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并授予““禅城区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证书。
(四)激励措施
获评“禅城区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高技能人才,纳入禅城区人才认定范围,可按规定享受医疗保健、住房保障、子女入学、人才交流等政策优惠和人才服务。
四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加强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开展选拔认定人选推荐工作,使本区有高超技艺、有代表性、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能够被发掘、推荐上来。
(二)创新方式,深化内涵。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次选拔认定活动,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新方式,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技能竞赛或岗位练兵活动,鼓励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特别要注重培养和发掘青年高技能人才,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激励青年高技能人才快速成长。
(三)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选拔认定工作,规范选拔认定程序和标准,严肃选拔认定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确保选拔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广大劳动者踊跃参与。要结合本次活动,大力宣传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3
禅城区技师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办法
一、工作目标
(一)禅城区技师工作站
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协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等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作用,采取名师带徒等方式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带动行业、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二)禅城区技能大师工作室
以重点大型企业、行业协会、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为主要载体,由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领衔,通过传帮带等方式传承技艺、开拓创新,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精湛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基本建立覆盖重点行业、特色行业的技能传承、应用与推广机制。
二、功能定位
(一)禅城区技师工作站
通过组织开展技能竞赛、技术交流、技术攻关和技能创新等活动,重点开展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育,破除关键性技术难题,推动技术革新。同时,为各类培训载体提供师资培养技术支持;联合制定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合作开发课程、题库等,并为预备技师进站学习与工作业绩认定提供服务。
(二)禅城区技能大师工作室
以技能大师为带头人,总结传承绝技绝活,同时发挥技能人才团队集体智慧,持续开展技术改造、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试点推广和课题研究,不断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三、创建要求
(一)禅城区技师工作站
1.单位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本行业省内一流的生产、科研或培训设备,重视技能人才培养和技师工作站建设,并能为技师工作站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2.具备一定数量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本单位具有1名技师和2名高级工或具有精湛技艺,并在生产实践中能运用个人技能开展传帮带和带领团队解决实际问题的技术技能带头人。
3.具备完善的技师工作站管理与运作制度。建立技师工作站内部管理及内部绩效考评和奖惩机制,制定名师带徒工作计划和技术合作攻关计划;建立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长效机制。每年可以培养2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
(二)禅城区技能大师工作室
1.具备拥有绝技绝活的技能大师。技能大师应是其行业(领域)内技能拔尖、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综合素质高、业内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具有创新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能够牵头负责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佛山市技术能手”称号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2)获得“南粤技术能手”“佛山·大城工匠”“禅城大工匠”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3)获得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4)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5)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较大贡献的。
2.具备较为完备的保障体系。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内部管理制度,设立激励机制,并签署工作合同;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技能大师独立办公室场所。技能大师需开展名师带徒等技艺传承活动,所带徒弟五年内需获得过区级以上政府奖励、在区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或技能等级晋升为高级工以上,并为所在单位带来较为明显的经济利益及社会效益。
四、申报及认定流程
(一)申报
申报单位向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择优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申请资料如下:
1.《禅城区技师工作站设立申报表》或《禅城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设立申报表》;
2.申报报告: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建设目标、管理制度、资金投入、场地设备配置等;
3.申报单位的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技师工作站或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5.有区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其他相关材料的,可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评审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并对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复核,形成区级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有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公示认定
评审结果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认定并授予“禅城区技师工作站”“禅城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牌匾。
(四)建设补助
对被认定为“禅城区技师工作站”“禅城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单位,每个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5万元。
五、管理机制
对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实施动态管理,切实掌握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活动,促进全区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交流、技术研讨。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因故不再开展相应工作的,应书面提交申请,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后,注销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并交回牌匾。
附件4
禅城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办法
一、工作目标
引导企业、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快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协调发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网络。
二、功能定位
高技能培训基地的主要功能是组织各类劳动者开展技能研修、技能提升活动,使之达到高级工以上技能技师水平。同时,承担高技能人才考核与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培训或研修、课程开发、高技能成果交流展示等任务。
三、创建要求
(一)管理能力
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二)基础条件
现有培训场地和设施设备等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设施设备在我区同行具有先进水平,完好率在80%以上,满足年培训2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具有与产业发展急需、高技能人才短缺的特色专业(工种)相匹配的实训装备。
(三)服务能力
年培训规模不少于200人次,其中高级工以上超过20%;具备为高技能人才提供继续教育的服务能力;具备信息化服务能力。
(四)师资力量
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并能熟练操作使用实训设备的师资队伍。每个培训项目要配备20%以上具有技师或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的实训老师。
(五)合作能力
建立稳定的“基地和企业”(院校和企业)深度合作关系,共同研究确定培养目标、培养计划、培训课程,共建培训合作基地,共享师资资源。
四、申报及认定流程
(一)申报
申报单位向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择优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申请资料如下:
1.《禅城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书》;
2.申报报告:明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总体目标、分阶段目标、工作任务、管理措施以及师资力量、实训设备、经费等软硬件配套保障等;
3.申办单位的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
4.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5.有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区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其他相关材料的,可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评审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复核,形成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名单。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有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公示认定
评审结果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认定并授予“禅城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牌匾。
(四)建设补助
对被认定为“禅城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单位,每个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10万元。
五、管理机制
为加强和规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建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实际情况核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运营情况,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因故不再开展相应工作的,应书面提交申请,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后,注销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并交回牌匾。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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