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景区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要求,现就优化监管服务举措、强化创新支撑,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减轻经营负担,持续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提升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质效,提出以下意见:
按照“一次采集、一网申请、并联审批”模式,实施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拓展开办企业“一网通办”业务范围。推进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同城通办”,实行“集中受理、就近领照”。强化电子证照在商事登记领域应用,探索实施“一照通办”改革。在“CCC免办管理系统”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设便捷通道,实现“白名单企业”自我承诺、自主填报、自动获证。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对港澳地区非自然人投资,采用简化版公证文书,持续提升准入效率。
实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改革。推行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在滨江、萧山、钱塘区实施“自主申报+信用承诺+智能确认”的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推行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将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扩大到仅从事简单加工制作、自制饮品等制作工艺简单的餐饮单位。扩大“一照多址”适用主体和适用范围,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和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领域实施“一证多址”改革。在风险可控基础上,向自动制售设备、无人售货商店等新业态的经营者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无冷链储运要求)零售经营备案、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服务。取消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考核发证及强制检定。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实现市场监管、社保、税务、海关等事项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探索借助公证等社会力量,协同化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中的矛盾纠纷,强化市场风险监管治理。
持续构建完善便利、高效、有序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深化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应用。持续优化简易注销流程,完善容错机制,畅通跨部门数据协同共享。探索实施注销登记“同城通办”。完善市场主体歇业登记制度创新和政策配套。
发挥杭州市专利质押融资风险基金作用,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物处置机制。鼓励金融服务机构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基金合作担保机构对纳入风险补偿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担保项目,在原有优惠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鼓励金融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服务,对单次实际融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按照最高不超过实际融资额的1%给予资助,同一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完善资助管理政策,引导创新要素资源向知识产权高价值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转化运用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流转。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质量管理创新奖,杭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和创新奖的获奖组织,以及通过“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定额度的一次性资助。在杭企事业单位等主导制定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制造”标准的单位,参与完成国际标准制定的单位,牵头开展完成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单位,新承担国际、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以及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的单位,主导制定完成省级、市级地方标准,牵头开展省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单位,给予不同额度的一次性资助。
鼓励检验检测机构以非盈利方式向企业提供检测装备,优化实验室共享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开展医疗器械生产共享实验室和共享生产设施设备试点,促进医疗器械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产业链合作。深化质量提升行动,滚动实施特色产业质量提升项目,培育质量奖企业和“品字标”企业。推广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组建“质量专家库”,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组团式公益性技术服务和导师式结对帮扶服务。
组织市场监管技术机构博士或高级职称专家团队,提供技术标准、检验检测、计量等培训和咨询服务,协助企业解决相关技术领域难题。支持企业开展标准试验验证活动,为企业提供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的检定、校准、测试服务,开展含缺陷压力管道安全评估、基于风险的检验技术(RBI)研究,以及锅炉能效测试、大气污染物排放测试等服务。开展食品药品联合实验室平台建设。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提升行动,促进医疗器械注册自检制度落地。
深入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完善小微企业工作协调领导机制,建立健全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机制,精准扶持市场主体发展。加大“个转企”和二次转型引导力度,延长市场主体存续周期。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小微信用融资服务平台应用。建立专项培育库,加大对小微企业参加“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的支持力度。市级层面组织开展500家次以上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
面向全市开放国家新一代专利检索和分析系统地方增强版。依托杭州知识产权运营公共平台,向全市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免费(三年)提供1000个专利高级检索查询账号。建设垂直行业数据库,面向抗疫相关产业、5G、新能源汽车、物联网、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领域的重点企业免费(三年)提供1000个账号。
依托中国(杭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进专利快速预审确权,实行抗疫技术专利的不限领域急速受理,先进制造、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专利快速预审周期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平均授权周期压缩至5个月内。设立知识产权事项“一站式”受理大厅,就近提供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综合服务。探索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引导各级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提供优质的知识产权业务咨询和培训服务。加强品牌指导服务站建设,培育商标示范、地理标志示范企业,挖掘和培育地理标志优势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对企业商标品牌的确权保护、使用管理、商标维权等进行“一企一策”指导。
畅通投诉举报和业务咨询渠道,加强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支持企业开展打假维权。建立商标恶意注册和专利非正常申请的快速处置联动机制。依托中国(杭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浙江(杭州)知识产权诉调中心、桐庐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全市15个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等专家团队,为中小企业、跨境电商等提供知识产权侵权、投诉与被投诉等纠纷咨询服务。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纠纷在线调解、专利侵权判定技术服务保护机制。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依托中国(杭州)知识产权·国际商事调解云平台,支持企业开展海外维权。开展2022年亚运会、亚残运会知识产权专项保护,推进西湖龙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
培育网络经济产业特色集群,探索社区团购等新业态创新监管改革,推进“绿色直播间”创建,规范发展直播电商、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和流量经济,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优化网络商品抽检机制,避免对同一商家同一产品的重复抽检。加大对新业态就业群体的关心关爱,出台《杭州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办法》。强化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服务,建立常态化举报调查、问题主动发现机制,加强整治平台经济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低价倾销、价格欺诈、虚假仿冒等违法行为。争创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
健全完善涉企违规收费发现处置机制,重点对违规收费易发多发、企业反映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水电气公用事业、行政审批中介、行业协会商会、商业银行等行业和领域,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2023年底前,市场监管系统技术机构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企业检验检测费。
持续清理限制市场准入的隐形门槛。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回应机制,保障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依法平等享受政府支持政策。探索在食品、药品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依法制定实施惩罚性赔偿和内部举报人制度。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贿赂、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大宗商品和重要原材料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分级分类“信用+智慧”监管,建立完善信用承诺管理机制,对低风险主体依法降低监管比例和频次,对低风险监管事项探索推行触发式监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建立柔性监管容错机制,实施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制度。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市场主体,可申请延迟办理。依法规范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和破产重组后企业的信用修复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坚持需求导向,做好服务文章,把优化服务举措与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等工作紧密结合;要加大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畅通业务咨询渠道,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普惠面;要坚持合理引导政策预期与分步推进相结合,把握试点先行和全面推广的节奏,减少政策预期和实际效果的反差;要加强工作成效分析,持续丰富完善政策工具箱。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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