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财函〔2024〕4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23-2024年度广东省外经贸运行监测点名单的通知》(粤商务综函〔2024〕6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项目计划和绩效目标的通知》(粤商务综〔2024〕6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项目)分配结果进行公示。详情如下:
说明:拟下达金额按照《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财函〔2024〕4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项目计划和绩效目标的通知》(粤商务综〔2024〕6号)规定计算。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佛山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书面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为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25日。
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83809168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35号
佛山市商务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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