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2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闽工信联函装备〔2024〕8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云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申请清算2017-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报材料拟逐级报送省工信厅、财政厅、科技厅、发改委,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3月14日—3月2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市工信局反映。
市工信局装备科:0594-2232986
市财政局企业科:0594-2692731
市发改委工业科:0594-2261286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0594-2655395
市纪委监委驻发改委纪检组监察组:0594-2261022
附件:云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2017-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和明细表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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