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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5日 17:41:10 发布部门:丰台区人民政府 收藏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2024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经第7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分工方案,加强调度,狠抓落实,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4日

  2024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一、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2.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

  主责单位:区财政局

  3.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

  4.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目标之内。

  主责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5.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市级要求。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6.能源指标达到市级要求。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7.水资源指标达到市级要求。

  主责单位:区水务局

  二、聚焦服务大局,推动区域倍增追赶合作发展取得更大突破

  (一)巩固壮大经济发展动能

  8.举办第二届倍增追赶合作发展大会。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9.持续推进“1511”产业发展提质工程、“2个5000”目标任务,加大头部企业、新兴金融、科技创新、外资企业招引力度,推动更多优质企业在境内外上市。

  主责单位:区投资促进中心、区金融办、区商务局、区科信局

  10.培育和服务好存量企业、“服务包”企业。

  主责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

  11.修订完善“丰九条”等产业政策,出台未来产业培育行动计划。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信局、丰台园管委会

  12.持续开展国高新企业提质、高成长企业引培、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等工程。

  主责单位:区科信局

  13.推动区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新兴产业发展,组建融媒集团、南中轴发展集团,持续做优做强国有企业。

  主责单位:区国资委、丰台园管委会、丽泽商务区管委会、南中轴地区建设办

  (二)不断扩大有效投资

  14.超前做好重大投资项目谋划储备,深入实施城南行动计划,发挥好政府投资带动效应。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15.持续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鼓励企业开展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投资。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16.充分挖掘农村集体产业项目增长潜力,加快万泉寺村中阳广场、卢沟桥村合生汇等集体产业项目建设进度。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区规自分局

  (三)着力激发消费潜能

  17.高水平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

  18.推动“丽泽×首都商务新区”国际消费体验区建设。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丽泽商务区管委会、南中轴地区建设办

  19.加快重点商圈“一圈一策”升级改造,新引进国内外品牌首店、旗舰店不少于50家。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

  20.持续推动马家堡、花乡奥莱等10大区域活力中心建设。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21.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提振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培育文旅体商、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

  22.深入实施“花香中国”战略计划,筹备申办第十二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启动北京国际花卉交易中心建设。

  主责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文化和旅游局、玉泉营街道

  (四)加快打造首都科技创新前沿阵地

  23.大力培育新质生产力,聚焦重点领域积极建设科技创新重大平台项目,构建高精尖产业孵化体系,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主责单位:区科信局

  24.立足区域产业优势,打造商业航天、生物制造、高端医疗器械、光电子等新的产业增长点,在空天信息、科技服务等领域建设数据专区。

  主责单位:区科信局

  25.深化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提升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发展水平,推动算力中心项目落地。

  主责单位:区科信局

  (五)全力构建一流营商环境

  26.优化“服务包”工作机制,完善“九促”服务体系,不遗余力支持服务企业发展,营造尊商重企、亲商暖企的氛围。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27.开展“京策”政策服务、智慧政务升级等先行先试,推动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

  主责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信局

  28.高标准推进“两区”建设,落实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方案,积极参与金融、科技、离岸贸易等重点任务实施。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区投促中心、区金融办、区科信局

  29.深化北京市RCEP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提升,拓展国际经贸合作新空间。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30.强化“丰泽人才”服务,深入推进“欢迎学子回家”系列活动,为区域高质量发展聚才引智。

  主责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六)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

  31.加快推动京雄科创走廊建设,出台《促进京津冀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完善京津冀产业创新服务体系,支持区内企业在津冀布局生产基地,持续完善区域产业链、供应链。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信局

  32.设立“丰台创新会客厅”,推动一批跨区域典型项目落地。

  主责单位:区科信局、区发展改革委

  33.深化京津冀三地人才“一体化”合作,加快构建人才发展新高地。

  主责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34.加强支援合作共建,助力受援地区增强内生动力。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三、聚焦提质提效,推动重点区域发展取得更多成效

  (一)持续强化丽泽金融商务区发展新动能

  35.推进丽泽城市航站楼、北区地下基础设施一体化项目建设。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36.加快丽泽国际金融城项目土地供应。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会、区规自分局

  37.湖南投资大厦投入使用,国家金融信息大厦建设完成,新释放产业空间17.5万平方米。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38.数字金融科技示范园、瑞众保险中心、新福建大厦等一批项目开工建设。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39.持续提升数字金融产业优势,坚持引强引优,吸引更多国内外优质金融机构落户丽泽,入驻企业总数超过1200家。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会、区金融办

  40.继续办好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发展合作北京论坛、数字金融论坛等活动。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会、区金融办

  41.完成凤凰嘴街、金泽东路等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启动南区街区环境综合提升。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42.丽泽路10月底前实现通车。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会、区城市管理委

  43.协助中国戏曲学院开展屋顶、院墙更新。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会、太平桥街道

  44.加快建设中国手工坊等公共文化新地标。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45.金中都城遗址公园对外开放150亩。

  主责单位:区园林绿化局、丽泽商务区管委会、太平桥街道

  46.完成滨水公园二期园林景观建设。

  主责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47.规划研究丽泽眺望系统。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会、区规自分局

  48.开展丽泽周边居民小区外立面美化工作,不断提升园区环境品质。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会、太平桥街道

  49.强化丽泽企业家联合会平台作用,继续为区域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二)持续提升中关村丰台园创新发展新能级

  50.全面实施轨道交通、商业航天三年行动计划,引进产业链企业70家,积极引入轨道交通领域检验认证、高端装备、研发中心等外资项目。

  主责单位:区科信局、丰台园管委会

  51.发挥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导向作用,力争在专用芯片、操作系统等技术领域实现新突破。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会、区科信局

  52.与北京交通大学等高校深化合作,建成轨道交通成果推广展示中心。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会

  53.制定支持科技型企业加速聚集、独角兽和潜在独角兽企业梯次培育的专项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加大研发投入。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会

  54.加快培育引进更多国高新、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不断提高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会、区科信局

  55.全面提升看丹独角兽创新基地吸引力,积极布局特种机器人、商用密码等新赛道新产业,围绕中国星网打造卫星互联网产业园,着力引入一批高端研发、示范应用创新项目。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会

  56.加快园区东区三期土地供应和已出让地块建设。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会

  57.完成6.7万平方米综合治理提升和公共空间改造,不断优化环境品质及配套设施。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会

  (三)持续塑造南中轴地区转型发展新面貌

  58.全力建设首都商务新区核心区,加快博物馆群公共区域及首都规划展览馆前期工作,服务保障国家自然博物馆、中央芭蕾舞团业务用房扩建项目建设。

  主责单位:南中轴地区建设办

  59.深入实施大红门一期棚改,加快推动TOD地块征拆,实现久敬庄路南侧安置房交付使用。

  主责单位:南中轴地区建设办、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大红门街道

  60.建设南中轴国际文化科技园一站式产业服务平台,新引进企业不少于50家。

  主责单位:南中轴地区建设办

  61.开工建设分钟寺新国贸,打造首都商务新高地。

  主责单位:区规自分局、成寿寺街道

  62.推动大红门数智产业大厦更新改造,加快天雅、新世纪大厦转型,助力地区腾退空间向高品质产业空间升级。

  主责单位:南中轴地区建设办

  63.加快南苑森林湿地公园3794亩拆迁腾退用地公园建设任务,以南苑森林湿地公园为核心,打造首都南部最大公园群落。

  主责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南中轴地区建设办、南森公司

  (四)持续培育河西地区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64.加快推进长辛店老镇城市更新,启动区一期1万平方米商业区开街亮相,3万平方米配套住宅实现上市。

  主责单位:文旅集团、区规自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长辛店街道

  65.研究编制大灰厂村、赵辛店村、西王佐村等城中村改造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力争纳入第二批改造实施计划。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规自分局

  66.统筹产业用地和创新资源,加快建设北京园博数字经济产业园,启动建设王佐新质产业园、北宫智能制造产业园,推动中车二七智能制造基地建设。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会、王佐镇、北宫镇、长辛店街道

  67.优化区域交通条件,加快地铁1号线支线(丰台段)项目实施。

  主责单位:区规自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园林绿化局、云岗街道、北宫镇、王佐镇

  68.推动沙羊路、山湖路、北宫路二期等道路建设。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69.推进北京市十二中河西分校、人大附中园博园校区等5所学校建设。

  主责单位:区委教工委区教委

  70.推动丰台中西医结合医院二期工程实现开工。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长辛店街道

  71.规划建设河西国家森林公园,构建京西南生态屏障。

  主责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规自分局

  四、聚焦功能改善,推动城市功能品质实现更好提升

  (一)持续加快城市更新步伐

  72.推动街区控规实现全覆盖。

  主责单位:区规自分局

  73.引进央企、市属国企等重要合作伙伴,集中力量推进超大城市城中村改造,丰台站地区、花乡中部组团、卢沟桥地区等7个片区项目将于一季度全面启动。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规自分局

  74.高效率推进五里店综合配套区系统更新,完善成片开发模式,带动青塔、六里桥等地区联动发展。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规自分局、五里店街道、青塔街道、六里桥街道

  75.加快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新开工小区10个、竣工20个。

  主责单位:区房管局

  76.推进391公里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实施6处老楼通气工程,协调开展3个小区老旧电力配网改造。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供电公司

  77.完成宛平城三期解危行动,推动“宛平博物馆之城”建设。

  主责单位:宛平街道、文旅集团

  78.深化新发地市场转型升级,推动市场及周边土地高效集约利用。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区规自分局、花乡街道

  (二)持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79.加快推动新机场线北延建设。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80.实现丰台站站城一体化南北交通枢纽竣工交付、周边路网主体完工,万寿路南延正式开通。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81.开工建设城市绿谷。

  主责单位:区规自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市管理委

  82.加快推进通久路一期等道路建设,打通万源北路、柳村路等8条断头路。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83.协调推进500千伏变电站建设工作。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供电公司

  84.推进河西第二水厂建设,持续完善供水基础管线,扩大“南水”在河西地区覆盖面。

  主责单位:区水务局

  (三)大力提升城市宜居品质

  85.全面实施“点靓凉水河”行动,完成右安门段公共空间项目建设,实现南中轴段、石榴庄段主体结构完工。

  主责单位:区水务局、区规自分局、文旅集团、南中轴地区建设办、右安门街道

  86.推进“三道”工程建设,建成“金角银边”点位80处。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

  87.完成163条背街小巷环境提升。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88.在玉泉营草桥地区建设花园式街区。

  主责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89.持续织密便民服务网络,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20个。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

  (四)持续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90.围绕“提升治理、强化服务”,探索形成具有丰台特色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模式。

  主责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

  91.深化接诉即办改革,巩固治理类街镇整治提升成果。

  主责单位:区城指中心

  92.持续推进“疏整促”专项行动。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93.筑牢拆违控违防线,拆除各类违法建设165万平方米。

  主责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规自分局

  94.常态化开展占道经营整治。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95.深入开展物业行业专项治理攻坚行动。

  主责单位:区房管局

  96.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小区60个、达标小区350个。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五)着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97.完成纪家庙村等7个棚改项目,加快岳各庄棚改项目实施。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98.推动槐新旧村改造等9个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收尾、万泉寺等11宗住宅用地实现供应。

  主责单位:区规自分局

  99.深化农村领域综合改革,加强区级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

  主责单位:区经管站、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

  100.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准物业化管理全覆盖,建成10个乡村振兴“丰采村”。

  主责单位: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区房管局

  101.紧盯耕地保护红线,启动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1700亩。

  主责单位: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

  102.完成成品粮储备任务,确保粮食安全。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

  (六)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03.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一微克”行动。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104.探索“两山”双向转化路径。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105.纵深推进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升级地下水研究中心功能,建设地下水自动监测超级站。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106.坚决落实“双碳”战略,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107.做好街区控规环评工作。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108.出台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109.扎实推进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110.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111.精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开展2450亩林分结构调整,完成2处郊野公园改造提升。

  主责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五、聚焦安全发展,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更加牢固

  (一)严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底线

  112.强化区安委会组织领导作用,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4·18”重大火灾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巩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效。

  主责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113.深化平房区、彩钢板房、仓储库房、动火作业、燃气、地下管线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强高风险场所和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以“零容忍”态度抓好问题整改。

  主责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114.探索推进村民经营性自建房保险试点工作。

  主责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115.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口2.85万个,进一步满足群众安全充电需求,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问题。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116.全面提升“企安安”系统使用效能,抓好基层一线作业人员应急培训和实操演练,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主责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二)大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117.按照“一年基本恢复、三年全面提升、长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高标准落实灾后重建任务,持续提升区域防灾救灾减灾能力。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118.着力建设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推动“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做好永定河(丰台段)综合整治和修复,加快实施水毁修复、防洪工程等项目,提升防洪排涝能力。

  主责单位: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

  (三)切实维护区域安全稳定

  119.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捍卫首都政治安全。高标准做好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

  主责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支队

  120.深入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持续化解信访积案。

  主责单位:区信访办

  121.强化食品药品全链条监管,食品、药品抽检合格率分别保持在98.5%和99%以上。

  主责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22.加强政府债务监督检查和风险预警,确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稳步降低。

  主责单位:区财政局

  123.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反弹。

  主责单位:区金融办

  124.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筑牢社会和谐稳定防线。

  主责单位:区公安分局

  六、聚焦人民福祉,推动民生保障取得更实成果

  (一)持续提升社会服务保障水平

  125.深入实施“智慧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就业服务质量提升”两大工程,以更大力度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主责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126.全力完善住房保障,建设筹集政策性住房6000套,完工4000套。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127.完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试点建设街镇养老服务中心,推进老年福利中心开业运营。

  主责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128.不断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

  主责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29.兜牢民生保障底线,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主责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二)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130.深入推进基础教育“强基工程”,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科技园校区力争9月开学,与北大教育学院、市科协合作举办科技特色中学。

  主责单位:区委教工委区教委

  131.深化教育集团发展,充分发挥“十强”学校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育人水平。

  主责单位:区委教工委区教委

  132.加快社区办园点分类转型,持续提升学前教育公办率,扩大托育学位供给。

  主责单位:区委教工委区教委

  133.深入实施“五育”并举,巩固“双减”成果。

  主责单位:区委教工委区教委

  134.加大干部教师交流轮岗、跨校任教工作力度,促进优质资源均衡配置,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主责单位:区委教工委区教委

  (三)全面深化健康丰台建设

  135.实现北京口腔医院竣工验收,推进心理卫生中心、公共卫生大楼建设前期工作。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规自分局、新村街道

  136.动态补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缺口。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137.不断优化“智慧家医”品牌服务,加快智能化诊疗、远程健康监护等“智慧医院”重点技术布局。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138.着力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在二三级直属医院推行信用医疗。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139.完善三级医保服务网络体系。

  主责单位:区医疗保障局

  140.建立医院与农村社区站多层次帮扶矩阵,提升农村医疗保障服务水平。

  主责单位:区医疗保障局

  (四)推动文体事业高质量发展

  141.持续打造“花开盛世 丰宜福台”四季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品牌。

  主责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区体育局、区园林绿化局

  142.构建15分钟公共阅读服务体系。

  主责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143.建设2个街道综合文化中心,非遗展示体验中心正式对外开放。

  主责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144.积极推进右安门体育用地场馆建设。

  主责单位:区体育局

  145.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利用园博湖设置青少年水上训练基地。

  主责单位:区体育局

  146.创建2个市级全民健身示范街道。

  主责单位:区体育局

  七、聚焦自身建设,推动政府工作效能迈向更高水平

  (一)进一步突出政治建设

  147.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主责单位: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街镇

  148.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

  主责单位: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街镇

  149.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把对党忠诚、为民尽责贯彻到实际行动上,体现到工作成效中。

  主责单位: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街镇

  (二)进一步深化法治建设

  150.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体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坚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主责单位:区司法局

  151.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主责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152.加强审计、统计、财会等各类监督。

  主责单位: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财政局

  153.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主责单位:区政务服务局

  154.高质量建设丰台法务区,以高水平司法协作、法律服务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主责单位:区司法局

  (三)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

  155.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持续为基层减负。提升斗争本领,克服惯性思维、路径依赖,增强在复杂环境和多重约束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保持奋进姿态,高质效抓工作、促落实。

  主责单位: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街镇

  156.精打细算“过紧日子”,持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

  主责单位:区财政局

  157.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干部教育管理,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

  主责单位: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街镇
 

附件下载
丰政发〔2024〕4号: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pdf(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Mind)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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