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2号),厦门市组织有关企业开展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经政策宣贯、企业申报、专家组财务审查、资料审核,和实地抽查,现将有关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申报的9717辆新能源汽车符合申报要求,拟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共计25328.8011万元。其中:第一类车辆9681辆,拟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共计25212.259万元;第二类车辆36辆,拟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共计116.5421万元。其他备案类车辆613辆,备案金额共计919.6126万元(详见附件)。
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7天):2024年3月15日-3月21日
联系方式:
市纪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组 0592-2896856
市工信局 行业管理处 0592-2896584
市财政局 企 业 处 0592-2858223
市科技局 高新技术处 0592-2028502
市发改委 产业协调处 0592-2896217
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822室
附件:厦门市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公示车辆信息表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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