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于2023年4月18日至6月28日对吴中区开展了巡视,并于10月11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最坚决的态度推动巡视整改抓紧抓实
吴中区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全面统筹、周密部署、真改实改、督促问效,从严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迅速研究部署。10月13日,区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并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3个工作专班,全面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11月4日,召开区委常委会审议巡视整改方案,汇总制定整改任务105条,同时,审议通过3个专项检查整改方案。11月15日,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主动认领问题和责任,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拧紧责任链条。区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对重要事项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力开展。区委常委和相关副区长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加强全过程督促指导,严格审核把关整改进展情况。各单位根据方案逐项剖析、逐条对照,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开展“地毯式”整改,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是严格督查落实,突出标本兼治。区委加强对巡视整改的调度,定期召开常委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动态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严格落实清单管理和台账制度,做到有据可查、对账销号。在整改过程中,坚持“改问题”和“建制度”相结合,既狠抓“当下改”,又注重“长久立”,切实把破解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解决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最扎实的举措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工作站位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1)将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太湖治理保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区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区委主要领导进行领学并总结讲话,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2023年10月印发实施《吴中区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把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并按月调度进展情况。10月25日、11月11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分别听取全区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10月26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命名吴中区为第七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填补苏州空白,成为全市首家且唯一获此殊荣的区县。
(2)2023年11月25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太湖治理保护重要指示精神”举行专题学习会。区委书记丁立新要求全区上下把太湖治理作为头等大事,记在心里、抓在手上、落在实处,持续推动太湖水质持续改善、生态不断向好,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流域高质量发展,唱好新时代的“太湖美”。相关区领导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太湖治理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个人工作和思想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3)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太湖治理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内容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体系。继续深化运用生态环保三方协同监督机制,协同监督护航太湖生态保护的经验做法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专题报道。2023年12月18日,区纪委监委联合区人大、区检察院及环保、水务等职能部门赴东山镇金家河、东山半坡花园湖景餐厅等问题点位,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开展座谈交流。认真谋划研究2024年太湖生态保护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制定太湖生态保护专项监督工作方案。
2.关于“农业面源污染依然面广量大”问题的整改。
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2023年全区农用农药使用量较2022年削减0.5%,太湖生态岛推广商品有机肥2.95万亩。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应用面积约3万亩,建立水肥一体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基地1个。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建设,2023年10月底,完成创建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基地2个,完成市级绿色防控示范片2个、区级绿色防控示范区6个。
3.关于“旅游经济发展不快”问题的整改。
(1)立足“天堂苏州最美吴中”区级品牌、“眼底江南心上吴中”旅游品牌的塑造和宣传,围绕时令风物、经典节庆、赛事活动、乡村旅游、非遗技艺等优质文旅资源,着力打造“苏州吴中太湖文化旅游节”,并做好品牌营销,“深入推进环太湖旅游资源一体化改革”获评2023年度苏州市改革典型案例。成立了苏州(吴中)太湖旅游景区国家5A级景区复核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并实体化运作,下发实施方案,加强巡查,积极推进复核工作。举办了农民丰收节等系列农文旅活动以及苏州“环太湖1号公路”马拉松、国家登山健身步道联赛(苏州站)福道山野群山越野赛等体育赛事。开展了吴中好物节、苏作文创峰会等文旅活动,着力打造全域旅游融合发展大IP。
(2)将度假区29个景区(点)纳入苏州太湖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运营,推进“运营、管理、产品、品牌”四个一体化。加快数字化平台建设,推动景区(点)人、财、物统筹管理,明确一体化运营组织架构、职能分工、绩效考核思路,确立3年内实现盈亏平衡总体目标。与苏州名城保护集团合作推进漫山岛保护开发,对接市风景园林集团加快叶山岛环境整治提升。推进太湖直播电商产业园等文旅龙头项目落地,举办太湖梅花节和太湖民宿节,发布2023年十大新晋网红打卡地,第四季度举办会议会展418场次,接待宾客1.8万人次,实现营收3343.41万元。太湖生态岛文旅伙伴计划已推出的60个载体中,达成初步意向38处,落地15处,2024年拟深化实施太湖生态岛文旅伙伴计划。
4.关于“工业企业规模不大”问题的整改。
全力提升“3+3+3”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主导产业持续壮大、战新产业活力迸发、特色产业能级提升,2023年规上工业产值、工业投资增速位居大市前列,机器人与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三大主导产业规模增速近三年均超20%,新能源等新兴产业规模增速保持两位数以上增长。聚力打造“全国机器人产业集群第一区”,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规模达1308.5亿元、增长28%,入选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规模达780亿元、增长25%。新增培育百亿级企业1家,累计培育50亿级企业(集团)9家,累计培育“专精特新”梯度企业近1500家。
5.关于“转换发展动能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稳步推进江苏省创新型示范区建设,2023年11月,印发《苏州市吴中区创新型示范区建设方案(2023-2025)》。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2023年全区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767.92亿元,同比增长6.9%,增速列全市第1位,占工业总产值比重70.7%,列全市第2位。强化双招双引,2023年11月出台《吴中区创新创业项目启动资金和房租补贴资金试行办法》,支持科技创新创业项目高质量发展。聚焦“3+3+3”现代产业,加快引育一批科创型企业,2023年新招引创新型企业1569家。太湖新城聚焦数字经济产业,签约汇川联合动力、协同创新、中岐科技等亿元以上项目3个,截至目前,数字经济企业数量达303家、占比18.4%,数字经济产业规模突破310亿元。
6.关于“科创载体平台建设不足”问题的整改。
深化实施科创载体“333”提升工程,哈工大苏州研究院加快建设,首批13个哈工大优质项目顺利入驻。苏州清华专项创新中心揭牌运营,南京大学智能机器人研究院(苏州)正式启动。支持企业建设各类研发机构和平台,苏州市生物偶联药物创新研究院、苏州市仿生机器人用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重点实验室、苏州市智能服务机器人产业创新联合体等6家获批市级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创新联合体。不断做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蓄水池,截至目前累计建成106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新增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家,并列全市第3位。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获批省科学技术奖10项,同比增长100%;新增市级以上科技成果转化、基础研究计划等重点项目41项。
7.关于“太湖新城建设进展不快”问题的整改。
依据《苏州市太湖新城优化提升规划》及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完成三批次控规项目调整,围绕打造“未来城市新中心”目标要求,全力推进产业及城市配套等项目建设,其中已完成产业、居住、商办、公共配套、基础设施等项目共13个。聚焦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明晰太湖新城的产业发展定位,助力企业发展壮大。牢牢盯紧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前瞻性布局“科创型”潜力项目,加强与哈工大、信通院、上交大人工智能研究院等大院大所深度合作,持续强化人才导入和项目孵化。加大商业招商力度,持续提升新城人气,打造城市新标杆。至2023年12月底,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规模达到300亿元,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规模达到150亿元,数字经济产业规模突破310亿元。
8.关于“政务服务效能不高”问题的整改。
全面排查全区未进驻政务服务事项情况,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应进必进”。开发上线“拟上市企业无违规证明一件事”,2023年7月至今累计办理116家。持续加强“吴优办”APP的宣传推广,落实提升应用服务能力和应用整合能力等相关工作。部署开展全区审批案卷评查,全面实现快办、好办、简办。
9.关于“包容审慎监管不够”问题的整改。
组织开展涉企行政罚款专题调研,推动广泛适用涉企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开展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评审活动,出台《关于推行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清理规范行政裁量基准,深入开展分级分类行政执法监督,提高包容审慎监管能力。各重点单位开展首违免罚轻罚审核制度、正面清单制度、开展“邀约式”安全检查、驻点帮扶服务企业、组织普法培训等切实举措,整改效果显著。2023年四季度,各重点单位罚款合计612.96万元,环比下降35.50%。各重点单位2023年累计罚款6151.79万元,同比下降18.77%,其中生态环境局同比下降64.44%。
10.关于“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薄弱”问题的整改。
全力推进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推动企业对标对表自查自评,目前开展自查自评企业3573家,自评达标企业2485家,达标占比为69.55%。常态化开展工业集中区及群租厂房安全整治抽查检查,2023年已抽查检查83个工业集中区。结合全区安全生产特点,新增设检验检测机构等7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2023年11月21日,全区召开安全防范工作会议暨四季度区安委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对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部署,各新增设专委会围绕专委会建设、安全防范情况作交流。同时,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有效增强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
11.关于“既有房屋安全问题不容忽视”问题的整改。
健全既有建筑长效管理机制,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开展隐患房屋排查“回头看”,成立既有建筑工作专班,加强督导检查,累计开展督查82次,重点对隐患房屋整治挂牌督办,压实属地板块及时做好D级危房“人房分离”和管控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动态管理网格巡查机制,2024年以来巡查发现问题373起,处置373起。各开发区督查好辖区内各板块,及时了解危房整治解危进展和时限,强化危房排查整治闭环管理工作,原华东商贸大楼D级危房已于2023年6月实现人房分离并做好管控措施。目前,全区共排查出严重损坏房屋211栋,已彻底整治完成204栋,整治率96.7%,基本完成阶段性整治任务。
1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严”问题的整改。
发挥网安企业、专业人才、社会组织等要素资源优势,确定15家网络安全技术支撑队伍。依托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单位,每季度对全区互联网资产进行网络安全扫描,联合区大数据局、吴中公安分局等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对发展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明确专人负责舆情监测、研判及报送,分层分类报送《重大网络舆情报告》《吴中每日网络舆情》,及时妥善处置全网高度关注的舆情,及时回应网民诉求,积极引导舆论向正面发展。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领导体系不够健全高效”问题的整改。
(1)2023年5月18日,区委区政府正式成立了吴中区太湖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委员会;委员会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主任,相关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会下设3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专项治理保护组、督查检查组,整合现有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明确牵头部门,相应分管区领导为工作组组长,整合现有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明确牵头部门、厘清职责边界、增进治太效能。6月19日,区委区政府印发《吴中区太湖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十大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了2023年需要开展的39项重点任务和29个重点工程。2023年以来,太湖吴中辖区平均水质为Ⅲ类,湖心区水质达标,辖区水质达2007年以来同期最好水平。
(2)已明确太湖生态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区领导,初步拟定太湖生态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名单。
2.关于“推进治理保护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1)2023年10月以来,在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共有11个议题涉及太湖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退圩还湖等内容。围绕《吴中区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年度目标任务,统筹推进保护与发展,落实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各项工作,开展太湖湖体及水源地水情藻情巡测及预警监测,强化蓝藻巡查打捞,编制太湖蓝藻监测报告199期。2023年10-12月,沿湖各地累计出动巡查4354人次,3623车(船)次,打捞水体漂浮物21539.8吨(含水),打捞蓝藻160.6吨(含水)。根据初审数据,2023年1-12月,太湖(吴中辖区)水质达Ⅲ类,总磷浓度0.040mg/L,同比下降33.8%,属中营养状态,未监测到蓝藻水华聚集,实现连续16年安全度夏。
(2)印发“一山一策”“一岛一策”工作方案,方案制定了保护利用方案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行动安排,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相关工作。目前已完成37座岛屿的保护利用规划方案编制。“一湖一策”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方案对下淹湖、尹山湖进行了现状评价,梳理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湖泊的功能定位,提出了总体目标,从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提升、水生态修复等方面制定了对策措施,落实了任务,明确了责任主体,为湖泊的保护利用提供思路和方向。
3.关于“资金投入保障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苏州市、吴中区生态补偿、吴中区水环境区域补偿等中央、省、市、区太湖治理及生态环境补偿政策;持续提升区级太湖水环境“五位一体”综合治理水平;结合太湖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十大行动计划明确的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建立以区为主,积极争取各级各类专项资金支持的政府保障体系;截至2023年12月底,吴中区累计投入各类太湖治理保护资金69329.55万元。另外针对前期预拨生态岛的项目补助资金用于化债的问题,区财政已按照金庭镇生态岛项目实施计划及《苏州太湖生态岛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结合金庭镇生态岛项目实施进度,在拨付2023年生态岛专项资金中实施抵扣800万元。
4.关于“工业点源污染隐患尚未消除”问题的整改。
严格控制太湖一级保护区建设项目审批,2023年未审批通过“两高”项目,劝退拒批1个“两高”项目;对全区印染、铸造、建材等46家重点行业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开展现场核查并登记造册,针对发现的2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制定整改计划,截至目前,1台设备已完成改造,另1台设备已拆除;制定出台《吴中区涉磷企业整治工作方案(试行)》,加快涉磷企业专项整治,并滚动开展验收,共排查完成402家,完成整治366家,通过验收142家。全面完成长江、太湖195个排污口整治,推广1300家企业使用排污单位自查自纠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水平。
5.关于“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明显”问题的整改。
(1)开展城乡生活污水管网集中攻坚,截至目前,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示范项目已基本完成;城镇污水管网2023年度养护中完成应急抢修839处,大额抢修18处,修复缺陷52处,完成抢修金额1500万元;环太湖地区钢筋混凝土污水主干管检测已完成30公里;94座农污独立设施接管改造已完成28座;已完成20个污水收集接户率不足85%的自然村整治提升;已完成68条河道劣V类河道治理任务,并落实长效管护工作;已下达2024年度26个“333”达标区、剩余66座农污独立设施接管改造以及114个自然村整治提升建设任务;持续推进环太湖地区60公里管网检测修复任务。
(2)加强水质监测预警,加大执法和巡查力度,强化澄湖及周边工业污染源监管,10月以来,现场检查工业企业24家,未发现涉水问题。推进实施澄湖水生植物恢复和生态修复、水八仙生态园生态修复、澄湖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提质增效等重点工程建设,截至目前,澄湖水生植物恢复和生态修复已完成湖心敞水试验区800亩和白虎庙港主要入湖缓冲区153亩的水生植被种植,水八仙生态修复已完成年度建设进度要求,澄湖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已开工建设。2023年,澄湖湖心省考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水质考核目标,2024年1月水质提升至Ⅲ类水目标。
6.关于“人文资源挖掘利用不够”问题的整改。
(1)着力于三山岛旧石器文化遗址研究,完成三山岛文物馆展陈项目提升,进一步加强三山村旧石器文物展示宣传力度。持续推进木渎春秋古城考古发掘,配合苏州市考古所完成木渎古城彭家墩良渚遗址发掘工作,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发掘和研究情况进行了宣传和推广。彭家墩良渚文化时期高等级遗址的发现,填补了苏州西部地区史前考古的空白。
(2)修订《吴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培育壮大“三绣四雕”“香山帮”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苏州茉莉花茶制作技艺等3个项目入选江苏省第五批非遗代表性项目公示名单,张涛等7人入选第二批姑苏乡土人才非遗传承优青。大力推进非遗保护传承,开展“探寻非遗工作室”、“市民体验非遗”等非遗系列活动约50场次,“洞庭山碧螺春体验之旅”入选2023“水韵江苏”非遗主题精品旅游线路。完善非遗数字平台建设,启动吴中非遗数字化扫描,对域内非遗精品进行三维扫描。举办苏作文创峰会,“甪直水乡妇女服饰展”等特色原创性非遗主题展览,为苏工苏作等历史文化遗产注入更多新的活力。
(3)全面启动示范区内“文化保护与弘扬”等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68亿元。金庭镇缥缈村等三个村命名为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新增市级传统村落14个,吴中区同时入选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区。同时有序做好传统村落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融合发展,不断完善传统村落基础设施,2023年度金庭镇后埠古村入选省级特色田园乡村,金庭东村古村等三个国家级传统村落纳入第七批市级特田试点。全面启动全区新一轮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村落的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全区510处历史建筑普查工作,形成“一建筑一档案”,其中37处普查成果纳入苏州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
7.关于“服务业发展层次偏低”问题的整改。
坚持产业强区、创新引领,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大力发展检验检测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文化产业、现代旅游、现代商贸等生活性服务业,不断培育和挖掘新消费增长点。制定出台《苏州市吴中区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和《关于促进吴中区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试行)》,加强对总部企业和新兴服务业支持力度。培育重点领域服务业集聚区和载体平台,优化服务业空间格局,促进全区服务业集聚集群式发展,发挥服务经济的规模效应。
8.关于“乡村振兴产业导入不足”问题的整改。
(1)打响吴中“土特产”知名度,2023年共举办枇杷采摘节1场、农民丰收节1场,组织洞庭山碧螺春茶、东山白沙枇杷、西山青种枇杷、水八仙等农产品进社区活动4次,参加农交会等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销会13场,赴其他城市开展品牌专场宣传推介2场。3月中旬与中国茶叶流通协会联合举办“2024中国绿茶品牌大会暨苏州太湖洞庭山碧螺春茶文化节”。
(2)截至目前,完成33宗集体资产不动产权证变更登记办理。制定全区42宗集体低效工业园和连片工业区更新改造实施计划,其中9宗资产由区国资负责实施,33宗资产由镇(街道)牵头负责实施。完成越溪街道16.6万平方米高标准厂房建造项目所有工程量,正式用电通电后竣工验收。积极推进东山镇三山村武侠文化创意园租赁经营,与上海鹏宇集团有限公司多次接触,意向租赁后打造成三山岛游艇俱乐部,同时“苏州名城集团”也策划引入姑苏区具有旅游行业领先的相关企业。
9.关于“招商引资质效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1)依托商务云平台统筹三区一城招商项目信息,协调项目落地,提升招商效率。每月跟踪全区签约项目情况,编制重点项目和签约项目的简报。2023年全区亿元以上签约项目268个,总投资1233.2亿元。出台“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开发“拿地即开工”网上应用场景,联合多部门提前会诊、并联审批,整合审批资源,优化服务保障。2023年重点项目中新供地已开工项目39个,其中“拿地即开工”项目29个,占74.4%,从获得土地到取得施工许可平均时间15天,9个项目在3天内开工,基本实现全区“拿地即开工”常态化。
(2)实际使用外资结构优化。2023年,全区实际使用外资完成4.86亿美元,同比增长35.6%,综合排名第4;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占比67.4%,同比增长90%,综合排名第3;利润再投资成果显著。利润再投资3.18亿美元,占比65.4%。积极探索引资新方式。2个基金项目花落吴中:度假区蓝驰项目(投资总额10613万美元,注册外资10446万美元)、经开区德弘钰臻项目(投资总额10023万美元,注册外资10009万美元)。
10.关于“摆脱房地产依赖仍需加力”问题的整改。
持续贯彻落实“产业强区、创新引领”发展战略,构建“3+3+3”现代产业体系,聚焦实体经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紧抓数字经济浪潮,引导全区产业转型升级,转换新旧发展动能。近年来,全区围绕“东强中融西优”优化产业布局,“三区一城”立足区域产业资源禀赋,规划锚定自身产业发展定位。2023年,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规模突破1300亿元、增长27%,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规模产业规模达780亿元、增长25.8%,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规模超380亿元、增长25.4%。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750亿元、增长8%,增速位列全市第一,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70.7%。
11.关于“人才发展生态优化不够”问题的整改。
(1)加大对人才工作支持和保障力度,确保人才开发资金逐年增长。在编制2024年预算时,对各主管部门2024年人才开发资金兑现需求进行排摸,建议人才开发资金2024年预算较2023年有所增长。
(2)大力推进人才乐居工程建设,成立人才公寓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吴中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加大人才公寓统筹力度,通过新建项目投用、社会力量参与和存量资源纳入等途径,加快人才公寓房源筹措,明确2023年3000套、2024年4000套、2025年3000套筹建任务,并按计划有序落实。上线吴中区人才安居服务平台,实现全区范围内“区镇联动、一体统筹”,不断优化“居吴优”人才公寓体系。2023年新增人才公寓3000套的任务已完成。
(3)围绕“产业强区、创新引领”发展战略,一体推进科技招商和人才引育,印发《2023年吴中区“113”领军人才引育攻坚行动方案》,持续拓宽以赛引才、活动引才、基金引才等引才渠道。优化人才评定流程,不断提升人才政策吸引力。聚焦“3+3+3”现代产业定位,加快科创载体建设,为人才发展提供充足空间。加大领军人才集聚力度,全年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12人、培育工程1人,总数超历年总和;省双创人才9人、省双创博士16人,取得明显增长;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56人,位列全市第5。
(4)指导督促经开区加强与企业、人才沟通联系,做好政策解读和跟踪服务,开展各类惠才助企服务活动。全面梳理全区人才政策,出台《吴中区人才政策兑付“四明”监管工作规程》,启用市区镇联动的人才政策资金兑付信息化平台,提升人才政策兑付效率。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全区人才工作统筹指导,深化“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工作机制,优化“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丰富人才服务内容,组建人才服务专员队伍,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定期联系走访人才,提升人才服务能力。贯通人才服务“尚贤”热线(12345)、高层次人才服务热线(65208520),拓宽人才咨询反馈渠道,建立人才建议接办转办机制,及时回应人才诉求。
12.关于“改革红利释放不够”问题的整改。
(1)度假区已出台《关于理顺度假区与所属镇(街道)相关职能的清单》,高新区正在制定《进一步优化吴中高新区与木渎、胥口、临湖镇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暂行)》,经开区进一步明确与所辖镇(街道)社会治理、社会事业等方面权责关系,不断理顺开发区与所辖镇(街道)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功能区轻装上阵抓经济。度假区围绕“文旅+科技”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抓招商抓项目建设,2023年累计注册项目470个,诚拓智能等项目竣工投产,致远薪事力等一批科创企业总部落户。高新区紧扣“人才+科技”主线,聚力招商引资、资源配置等主要职能,2023年完成优质产业项目备案投资额200亿元,招引创新型企业676家,吴中高新区数字智造创新中心、航万科创中心等成功开园。
(2)在全区层面开展各镇(街道)事业单位整合,探索撤销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设立相应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同时,将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合理调配事业编至乡镇(街道)充实工作力量,统筹使用事业编制资源。在《2023年度吴中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实施办法》中,将开发区和太湖新城承担没有金库的乡镇、街道经费保障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为乡镇、街道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提供相应资金支持。
(3)全面落实招商资源、招商任务、招商政策、重大项目、招商宣介“五统筹”工作。2023年全区落户优质产业备案项目178个,总备案金额711.05亿元,同比增长22.6%,其中10亿元(1亿美元)以上大项目29个,总备案金额472.5亿元。哈工大苏州研究院加快建设,港大苏州先进技术研究院战略签约,深化与同济大学合作,在校地共建同济大学苏州研究院的基础上,探索共建同济大学苏州研究院生物医药前沿科学中心和同济大学苏州研究院智能建造协同创新中心。区科招中心增挂“吴中区人才发展中心”,加快推动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
(4)区交运局已完成下属交通资产公司股权、房屋资产及其子公司场站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区发改委下属苏吴交通已进入注销程序;资规分局下属创域公司和西山缥缈峰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商议注销相关事宜,并计划成立清算小组。出台《吴中区区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建立合规管理体系。制定《区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提高经济指标占比,引导国企市场化转型。实行市场化人事薪酬管理体系,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员工薪酬与经营业绩挂钩。实行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区属国企已与86名经理层成员签订“两书一协议”,压实经理层责任。
13.关于“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强化规划引领,加强规划编制的统一管理。推进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引导全区国土空间适度有序开发。开展片区城市设计研究,开展大运河暨苏申外港两岸规划、大运河(觅渡桥—瓜泾港段)沿线城市设计、大运河“最靓丽”三公里实施方案及郭巷北控规调整。结合大运河指挥部月度推进计划,开展道路景观方案设计,进行自主更新地块方案研究。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和口袋公园建设工作,打造新的城市节点与空间形态,已完成7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新增改造城市绿地30万平方米,新改建口袋公园5个,新改建小微绿地100余处。
14.关于“土地使用效益和集约利用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1)深化“土地出让合同+监管协议”双监管机制,监督指导企业完成约定投资、实现既定产出,加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成果运用,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压实工作责任,加快化解存量,对照批而未供清单“一地一策”提出处置方案和计划,完成处置批而未供土地5728.27亩。落实精准征地,强化土地利用效率考核。加强履约监管,对项目开工建设进行动态监管,监督指导企业完成约定投资。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推动闲置土地依法依规处置,完成处置“闲置土地”8宗,面积212亩。
(2)每周通报《吴中区2023年拆迁清零暨产业用地更新百日攻坚任务明细表》进展情况,强化任务攻坚力度。根据“精准拆迁”要求,区委区政府在10月对2023年拆迁清零任务进行调整,共调出项目38个,调整后我区2023年拆迁清零项目共计155个,其中剩余1-2户未完成拆迁的项目共计89个。截至目前,调整后剩余的155个项目中累计已完成项目95个,剩余未完成项目60个,其中剩余1-2户未完成的拆迁项目29个。
15.关于“存在增加企业负担现象”问题的整改。
通过“吴中发改”微信公众号发布《吴中区转供电环节收费政策告知书》,组织召开转供电环节收费政策培训会议,切实提升政策知晓度。制定《吴中区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吴中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先后召开吴中区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推进会,全面摸底排查,坚持自查自纠,积极整改落实。持续加大转供电监督检查力度,对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等重点单位进行抽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39人次,全区已完成转供电退费3983万元。其中甪直镇加强政策宣传,强化排摸,制定《甪直镇关于集体单位转供电加价收费整改的工作要求》,11户集体转供电主体累计退费约326万元。
16.关于“国有企业和平台经营收益差”问题的整改。
制定《吴中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管控方案》(吴国资[2023]32号),将区属国有企业债务管理、资产负债率管控情况纳入区属国有企业高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对“三区一城”的高质量考核中也增加了资产负债率管控指标。目前“三区一城”及各区属公司均已完成资产负债率管控方案制定工作。制定《区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以“一利五率”为核心,强化经营质效指标考核,重点考核营收、利润、成本、税收等,并将经济指标分值比重提高。
17.关于“‘三违一滥’问题较多”问题的整改。
对违规出借资金情况逐笔分析,做到“应追尽追”,目前已追回10.98亿元,其中1.08亿元通过诉讼追回。涉及7宗收购民营资产的企业已完成对收购民营资产情况的梳理工作。相关板块严格遵循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规范奖补资金管理,目前经开区实行产业小组会办机制,严把招商项目准入关;木渎镇印发《木渎镇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明确由经发局统一管理文旅产业项目扶持。各企业开展股权投资后评估工作,对股权投资基金分红情况进行梳理并形成报告,针对进入退出期的基金完成自评报告。
18.关于“宜居宜业城市建设推进不快”问题的整改。
(1)推进路灯智慧化改造。完成东欣路路灯改造216套,金庭镇辖区15条道路,共1678套路灯,完成LED及单灯控制改造。推进公共停车泊位供给。已新增公共泊位5170个。累计新增共享泊位710个,其中250个免费对外共享。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对辖区内主次干道进行检查,深入开展“洗路行动”。累计清除卫生死角5830处,清理积存垃圾1472吨。规范管理无证摊贩3412起,规范商户占道经营1041起,规范教育非机动车乱停放5734起,机动车乱停放2305起,清理乱涂乱贴7447处。加强常态化督导力度。实行月度、季度、年度考评,对14个镇(街道)开展全覆盖检查。推动完善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布局,2023年全区新建并申请验收公共充电场站66个;组织我区204个充电场站申报市级充电桩运营补贴。
(2)不定期赴各镇村现场调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服务外包情况并结合村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指导,鼓励使用服务外包的村庄到期后开展村民自治,指导未使用服务外包的村庄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日常管护工作,以常态长效推动整治水平持续提升。在吴中农村集体“三资”云数据管理监督平台上开发增设“积分制应用”模块,将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融入积分体系,调动村民参与村庄治理的积极性。创新开展“小小乡村园艺家”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形式,以点带面、辐射引领睦邻亲友共同爱护村庄环境、扮靓美丽家园。截至2023年12月中旬,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服务外包的行政村(涉农社区)占比已由72.3%降至36.2%。
19.关于“拆迁安置和‘保交楼’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1)通过货币化回购、房票安置等方式拓宽安置渠道,提高安置效率,2023年以来已完成安置房回购1392套,发放房票5张。强化安置房建设管理,压缩过渡周期,加快安置房交付,2023年11月16日召开全区安置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明确省巡整改目标,压实板块责任,2023年累计交付安置房小区12个,共计13616套。优化分房流程,提前启动回迁和分房工作,力争做到交房即分房,促进过渡费有效压降,全年发放过渡费约8.69亿,较上年过渡费下降15%,完成2023年整改的阶段性目标。
(2)建立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压实办证任务。发挥板块主体责任,做好政策宣传,加快资料收集和契税缴纳,倒排计划任务,定期上报办理进度。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工作合力。开通绿色通道,增设窗口,安排专窗受理、专人审批,资规、住建、税务、属地乡镇形成联动机制,强化沟通协调,优化工作流程,缩短不动产登记办理周期。强化督导落实,确保办证工作成效,研究办证过程中存在的困难,落实解决方案。全区安置房个人不动产证办理率提升至76.75%。
(3)针对逾期交房的风险楼盘,持续按照“一盘一策”化解处置方案,落实专班处置,截至目前,属地政府已对12个项目建立工作专班。督促开发企业归集资金,通过属地政府签署三方监管协议或建立了专户等措施加强资金监管,截至目前,属地政府已对14个项目签署三方监管协议或建立了专户。压实开发企业、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节点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职能部门及时介入、提前指导项目验收、交付、办证,推动“保交楼”工作。2023年以来,全区共实现交付34个非政策性商品房项目,18242套商品住宅,交付面积306.59万平方米。长桥街道阳光城檀苑、郭巷街道泰禾金尊府办证问题,已得到基本解决;太湖街道天鹅港华庭地块三建设已基本完工,目前正在加快验收,争取尽快交付。
20.关于“消防安全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1)下发《关于全面核准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机制大平台内出租房基础数据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出租房底数清的相关工作梳理》,进一步规范各地机制办大平台数据的录入和注销流程,定期召开全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机制月度会议,依托“三查”机制开展出租房(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监督检查。对工业集中区(群租厂房、厂中厂)开展联合检查,指导各工业集中区开展应急救援演练206次,安全生产互查互评146次,整治各类隐患12074条,整改完成率99%;完成群租厂房标准化整治593栋,同时对347栋群租厂房的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
(2)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5座蓄水箱和3座蓄水池建设,提升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制定吴中区“十四五”消防专项规划,区常务会已批准,有序推进临湖、胥口、光福、横泾、产业园消防站建设。目前临湖站和光福站已确定选址、胥口站和产业园站已开展项目设计,横泾站主体建设已完工,进入装修阶段。
21.关于“农村道路交通亡人事故多发”问题的整改。
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路段“5510”整治工程为抓手,对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挂牌督办,开展隐患整治集中攻坚,2023年5月至12月,农村道路发生亡人事故30起、死亡30人,占全区总亡人交通事故数的52.63%,对比22年同期,亡人事故数下降30.2%、死亡人数下降31.8%。强化交通参与者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安全出行意识,辖区行政村警示教育宣传率达100%。在300余个交叉口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守法宣传,对432辆“两客一危”车辆强制上线检测,排查重点营运车辆运行风险。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能力,共计修复路面约2000平方米,新划标线3.6万平方米,调整、更新、更换护栏3万余米。持续提升通行秩序,排查整治443公里县道非公路标志标牌,推动道路交通环境改善。
22.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严格按照《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0〕34号)有关要求,发挥好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抓全面从严治党议事协调机构作用。2023年12月15日,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关于吴中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的汇报》,分析研判吴中区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区委丁立新书记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要求,压紧压实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体责任。
(2)发挥区委党建办牵头抓总作用,按月汇总工作进度,做好面上工作统筹,指导各党建考核责任单位抓好党的建设考核各项指标落实。11月28日,召开党的建设考核“市考”分析会,通报市委考核办评估反馈情况,各单位汇报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扣分风险及需要协调的问题,区领导对做好党的建设考核工作提出意见。深入实施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制,以区委“书记项目”示范带动区委直属党(工)委、行业党委认领“书记项目”48个,首次采取区委常委和党员副区长挂钩联系书记项目方式加强区领导工作指导,以点带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效。
23.关于“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印发《吴中区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同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谈话的工作指引》,累计开展谈话62人次。制定《吴中区纪委监委机关风腐同查工作实施意见》,健全风腐同查工作机制。举办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监督赋能行动推进会,选聘涉企廉勤监督员、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引导企业开展廉洁合规建设,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企业双向沟通机制。督促职能部门制定完善《苏州市吴中区地方政府储备粮轮换工作规程操作细则(试行)》等制度,强化廉洁风险防控。
(2)2023年10月,区监委结合金庭镇违规建房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向金庭镇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庭镇农村建房问题整改的监察建议》。2023年10月,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金庭镇农村建房问题整治常态化监督工作方案》,将金庭镇农村建房问题专项监督转为常态化监督,推动金庭镇党委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发现、从严查处各类违规建房行为,坚决纠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等问题。2023年11月7日和29日,先后两次召开全区农房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落实区委常委会有关全区农村违规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推进农村违规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做好全区农房建管工作,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3)2023年立案同比增长5.7%,自办案件占比86%,对9人使用留置措施,移送司法机关12人,在国有企业、农村建房等领域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违纪违法问题突出的案件。
(4)反馈指出未办结线索部分已办结,其他线索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4.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1)运用大数据手段深入开展村级工程专项监督,深化农村集体“三资”护航行动,持续加强对投融资、专项资金使用等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强纪审联动,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严肃处置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企业经营等问题线索,并通报曝光相关案件。深入查办殷某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线索,抓紧制发相关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2)增加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检查工作频次,抽查项目26个、招标代理公司11家,对32个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对12家投标单位的投标失信行为和5位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进行了扣分。严格落实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对14个交通工程集中建设项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2023年1月1日以来的全区公路水运投标项目进行全面核查。针对下淹湖、尹山湖等重点湖泊编制“一湖一策”保护利用方案,梳理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湖泊的功能定位,提出了总体目标,明确了责任主体,为湖泊的保护利用提供思路和方向。加强工程建设管理问题披露力度,2023年工程审计报告共提出相关问题36个。
(3)促各开发区(镇)、各区属公司建立完善投融资审批机制,目前区属公司及部分板块已形成相应机制。按照2023年度财政监督计划,正逐步开展2022年度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吴中区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管理扶持资金三个专项资金的专项检查。严格审核镇级投资项目8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贷款和投资项目141笔。
(4)在全区试点实行农村集体资产租金跨行代扣工作,完成2笔跨行代扣业务。聚焦“三资”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三资”云数据监管平台内信息完整度、以往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等重点,加强监督管理。制定更加严密的中长期审计计划,加大“三资”审计覆盖率,2024年计划安排30个乡镇审计项目,持续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
25.关于“大抓基层导向不够鲜明”问题的整改。
(1)积极构建党建引领城中村治理新格局,精准施策、细化制定城中村治理方案,向下织密“城中村党组织—党小组—党员”组织体系,解决设施改造、居家养老等问题2293个。推行“东吴先锋”常态化志愿服务机制,开展“东吴先锋•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15次,定制“民生服务清单”32项,协调解决问题2094个实施“微光聚力”计划,按要求选配“海棠先锋”3801人,推动“海棠先锋”走访入户全覆盖。聚焦“3+3+3”现代产业集群,举办苏州环太湖科创圈先锋聚能行动暨太湖新城“数字强链•赋能千企”活动,跨区域成立苏州环太湖科创圈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党委,开展20场“吴优链•链无忧”系列活动,帮助560余家企业实现技术交流、供需对接和商务合作。
(2)持续推进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百日攻坚”行动,依托产业园区、属地村(社区)、区域党建工作站等主体,采取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方式进行组织覆盖,新建两新组织党组织56个。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的“双找”工作,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推动流动党员就近就便纳入组织管理。聚焦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组织建设,强化行业党委工作指导,灵活运用“组建十法”组建新就业群体党组织。加大两新党建工作指导力度,从招商专员、安全管理员、综合治理网格员等党员骨干中选任兼职党建指导员158名。截至目前,全区100人以上非公企业已建党组织比例97.41%、50人以上非公企业有党员比例96.72%。
(3)大力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头雁领航”计划,严格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乡共管”要求,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准入机制,从严把关拟任人选,持续优化“头雁”队伍年龄结构。积极搭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学习交流平台,加强对年轻书记的“传帮带”,分片区开展4期“东吴先锋微讲坛”,新增1名获评“百名示范”村书记、10人获评“千名领先”村(社区)书记。省委巡视以来,累计调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2人,其中“85后”6人,全区“85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占比持续提升。
26.关于“选人用人政策规定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全省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定要求,严格落实任期制,在干部人事调整中确保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任职不满3年的不调整,保持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队伍相对稳定。
27.关于“推动干部敢为善为措施不实”问题的整改。
(1)深入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启动2023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将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与干部分管工作质效相衔接,积极推动“考事”与“考人”结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年度考核结果与干部评优评先、选拔使用、职级晋升等挂钩。制定《吴中区四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晋升操作办法的补充意见》,突出正向激励,鲜明树立择优晋升、激励担当的正确导向。深入学习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江苏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等规定,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通过转任职级公务员、降职免职等方式推动“下”,积极营造“能上能下”的浓厚氛围。
(2)准确把握容错纠错机制适用范围,严格执行“三个区分开来”,划清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谋私的界限,在容错纠错具体操作上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六个方面因素,对有关单位或个人在推进改革、探索创新、推动发展中出现的失误错误的行为性质和造成的损失进行精准界定,既注重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又注重依纪依法减责免责,敢纠错真容错,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典例案件报送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党员干部对机制运用的知晓范围,消除顾虑,为“干部敢为”撑腰鼓劲,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8.关于“正面宣传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1)对全区各条线先进典型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其中省级以上典型加强宣传报道,扩大影响。持续开展“吴中时代新人”等典型评选活动,并积极向上推荐申报,2023下半年,入选市级及以上典型荣誉300余个。12月,纵身跳下20米高桥救落水人员的外卖小哥陈迎博被人民日报微信宣传报道,区外卖配送行业党委第一时间对他的英勇事迹进行了慰问。年底,向我区“中国好人”赠送报卡进行礼遇,营造“好人有好报”浓厚氛围,激励更多人行善事、做好人,加入典型队伍。
(2)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市监局、区文体旅局、吴中公安分局等创建重点部门,针对违章停车、小区管理、文明旅游、农贸市场等重点领域、短板弱项,分别制定了整改提升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同时,进一步提升硬件设施,加强农贸市场改造、推进高架桥下空间治理、推广下沉式停车场,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区创建专班持续在全区范围开展暗访巡查,并将结果在全区范围进行通报,加强压力传导,督促责任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
(3)充分依托即将开展的年度基层党员冬训,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加强议题设置,广泛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结合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等重要节点,在《社科动态》开设专栏,组织专家研讨,以思想领域的解放研究探索创新发展的思路举措。充分利用东吴大讲堂、百名局长百场宣讲等主题辅导,引领党员干部在重点领域解放思想、共谋发展。
29.关于“上轮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区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2023年11月4日,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及市委《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重要指示精神。同时,结合吴中实际,系统梳理五届区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关于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经验做法,制定出台吴中区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细则》(吴委办〔2023〕34号),压实整改责任,凝聚整改合力,推动标本兼治。
(2)针对省巡提出的“安置房缺口较大、安置效率低”的问题,通过新建安置房、货币化回购、房票安置等方式持续推进化解。2023年11月召开全区安置工作推进会议,会上进一步明确省巡整改目标,细化整改节点,强化整改责任。督促建设主体加快安置房建设速度,协调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全力保障年度任务落实。全面梳理确需新建安置房的板块,努力争取市级部门支持。加快推进板块落实多元化安置方式,拓宽安置渠道,2023年以来已完成安置房回购1392套,发放房票5张。2023年全年已累计交付安置房小区12个,共计13616套。各镇、街道已完成2024年安置房建设及分房任务计划申报。
(3)违法用地整改成效明显。梳理和汇总各类违法用地,形成问题清单,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确实可行的方案措施,汇聚属地和共同责任机制单位合力推进整改,按期完成年度耕地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制度规定得到有效落实。严格落实动态巡查、土地卫片执法、案件查处等制度规定,持续保持打击违法用地问题的高压态势,积极营造不能违不敢违的自然资源管理新局面。典型问题治理收效较大。针对道路、水利闸站等民生设施违法用地突出的问题,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采取发送提醒函、现场督导、问题通报等形式加强监督,并多次送课到乡镇,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年度新增此类问题明显降低。
30.关于“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有力推进审计整改工作,2023年11月区委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和追责问责,12月区政府专题听取2023年同级审整改工作,督促未整改到位单位落实责任。强化纪审协作,10月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审计局联合开展审计整改督察,期间督促问题整改12个,促进建章立制6个,2023年区审计局向区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组等出具移送书3份。
(2)目前天华学校资产土地及所有房屋资产已全部登记入账,长江壹号资产目前已完成40本产证过户入账,价值2578.26万元。针对长江壹号尚未完成过户及入账的75本产证,涉及金额5434.65万元,木渎新城镇公司已多次与福鑫公司沟通,明确要求于2024年9月前完成过户,并制定详细的过户计划,确保剩余产证顺利过户。
(3)长桥街道通过对还款计划的追踪、多次电话、微信、上门洽谈等方式,欠收租金已从3453万元降至2425.97万元,其余租金已通过法律诉讼进行追缴,并已全部胜诉。
31.关于“沿湖地区发展滞后”问题的整改。
(1)到2022年底,5个市级薄弱村可支配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5个村村均可支配收入767万元、人均可支配收入1970元)均大幅度超过市级目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万元且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00元),薄弱村经济得到全面巩固提升。
(2)充分发挥辖区内215家农民合作社、17家市级共享农庄的富民带动作用。盘活用好存量资产,加大清理腾退低效产业用地力度,加快推动老厂房更新提质,鼓励、支持、引导各类主体翻新提升产业载体。挖掘太湖农业和苏作工艺特色,打造一批文旅融合的特色精品乡村试点建设,2023年以来,金庭镇蒋东村后埠评为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度假区省市两级命名数量均达到6个。
(3)着眼“太湖美”不断做强文旅产业,围绕一体化改革,加强顶层设计,探索一体化落地模式和实施路径。深入实施太湖生态岛伙伴计划,推出30+30文旅产业招商载体,启用蓝园舟山核雕村文旅产业园、香山帮建筑艺术博物馆等文旅项目。推进农文体旅融合,东山镇三山村入选江苏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太湖体育小镇入选国家发改委规划司“中国特色小镇50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努力做靓“太湖民宿”品牌,举办苏州太湖民宿节,加强民宿规范管理,截止到目前全区累计达461家,30多家备案旅游民宿完成复核。吴中区汪氏了然居民宿荣获全国丙级旅游民宿。
(4)瞄准数字经济、智能网联等赛道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全年累计注册项目约503个。诚拓智能等项目竣工投产,致远薪事力等龙头企业签约落户,百度苏州ApolloPark运营,举办2023中国SaaS大会。获评省级孵化器1个,市级以上领军人才9人,新增市级以上领军人才种子数36个,规模1亿美元的蓝驰创投QFLP基金落户。常态化推进挂钩联系企业走访制度,打响“太好办”营商服务品牌,在三镇挂牌设立“企服驿站”。
32.关于“农村违规建房问题整治不力”问题的整改。
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区已完成第一阶段底数排摸排查工作,全区7个镇及6个涉农街道共计排摸农户76480户,排查出相关问题4602个。当前进入第二阶段全面开展农村违规建房处置工作,各镇、街道在摸清违规建设底数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分类处置方案,对历史存量违规建筑按照分类处理办法,进行积极妥善处置,逐步有序消化存量违规建设,同时健全农房建设动态巡查制度,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督管理网络,及时发现和坚决制止各类用地违规和房屋违建行为,对于新增违规建设即查即拆快速响应,确保违规建设“零增长”。
33.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够”问题的整改。
(1)加快推进学校建设,促进教育资源供给实现增量扩容。7个项目(汤堡实验小学、光福九年一贯制学校、甪直实验小学改扩建、碧波实验小学改扩建、舟山实验小学改扩建、南行中学异地新建、太湖新城九年一贯制学校)目前3个已开工。其中香山街道舟山实验小学改扩建工程已完成征地、规划报批文本。对已开工项目实地督查建设进度。
(2)不断深化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组织指导下,对2024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方案进行修订。加大对外来工子弟学校的帮扶力度,下拨2023年下半年民办学校公用经费、学位购买经费共2251万元。目前暂存的6所外来工子弟学校继续由对应的公办学校结对帮扶,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3)稳步实施《东吴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加大骨干教师区域交流、支教力度,促进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均衡化。启动2024届优秀毕业生选聘工作,选聘160名,2275人报名,638人进入面试,元旦前完成体检、签约工作。完成“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网上申报工作,10项不达标指标已整改达标3项。
34.关于“医疗卫生资源比较缺乏”问题的整改。
(1)定位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苏州市立医院总院(苏州市太湖新城医院)一期已挂牌,将于2024年上半年投用。苏州市人民政府与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合作共建的国家三级甲等公立中医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苏州医院主体结构封顶,正在内外装饰施工,将于2025年上半年建成投用。苏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选址已确定,区政府已明确实施,现项目正处于前期立项准备阶段,项目建议书已获得区行政审批局批复,拟于2024年9月实施。
(2)加强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的医疗资源统筹调度,通过开设新病区和床位优化布局,进一步扩充床位;拟进一步开设公立医院分院形式,加强床位等医疗资源的布局,选定苏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址,报区政府立项,最大程度满足医疗救治和居民日常医疗的诊疗服务需求。截止2023年12月底,医疗机构实际床位约7900张,每千人床位数约5.61张(较2022年全区平均水平增加0.51张,已完成第一年度整改目标,完成整体目标的47%)。2024年苏州市立医院总院(苏州市太湖新城医院)投入使用,拟增加1000张床位。
(3)深入总结调研业务工作情况,查漏补缺,结合全区公立医疗机构需求报送,已制定2024年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初步计划,拟引进医生124名(其中博士9名、高层次卫技人员17名),护理26名,医技15名;组织各公立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各高校、人才中心等组织的招聘会,提高招聘目标的完成率。加强人员的培训教育,利用区级医院的医疗资源强化对新招人员和往年未通过资格考试人员的培训及考前辅导,提高医师、护士执业考试通过率。
35.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不严实”问题的整改。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西山国家森林公园内违建问题已整改完成,于2024年1月10日通过省级验收销号。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退圩还湖问题整改正在有序推进中,退圩还湖规划取得省政府批复,实施方案取得省水利厅批复,正在开展拆迁签约,生态红线、风景名胜区论证和征地报批等工作。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曝光菱湖渚码头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验收销号。
三、深化成果运用,以最强烈的担当推动巡视整改常态长效
下一步,吴中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力以赴抓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工作改到位、改彻底,向省委和全区干部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是增强政治自觉,以更高站位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刻认识巡视整改的政治性、长期性、严肃性。强化使命担当,统筹山水和人文资源,高质量做好“太湖美”大文章。坚持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推动中心工作、促进高质量发展有机融合,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吴中一贯到底、高效落地。
二是担起政治责任,以更实举措推动问题见底清零。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严格对照巡视要求和整改方案,以更大的决心、更精准的举措、更有力的行动,全面改、深入改、彻底改。对已完成的反馈问题,适时组织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的反馈问题,将紧盯关键节点,科学把握时序,统筹安排、加强调度,全力加快问题整改进度。整改中坚持举一反三,突出风险防控,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整改,抓小抓早抓细微,不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三是提升政治能力,以更强担当促进发展上新台阶。切实将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干部队伍建设,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稳步实施“产业强区、创新引领”发展战略、持续深化“1+9”综合改革、全力以赴抓招商抓项目建设、扎实做好太湖综合治理大文章、守牢安全发展底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2-65682308,电子信箱:wuzhongqwxcb@163.com。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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