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服务机构:
为做好邢台市(三星级)绿色工厂评审认定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绿色制造名单梯度培育体系,现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采购)邢台市(三星级)绿色工厂评审认定服务机构。本次遴选(采购)采取询价方式进行,其询价采购报价期为: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5日,逾期报价视为无效。
一、遴选(采购)要求
报价单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备以下条件:
1. 在河北省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具有开展相关评价的经验和能力;
2.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开展评价工作的办公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保持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
3. 从事绿色评价的中级职称以上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能源、环境、生态、低碳、生命周期评价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评价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评价程序,熟悉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
4. 近三年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参照“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开展过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工作且有成功案例。
二、服务内容
1.参照《邢台市(三星级)绿色工厂评定条件》,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
2.组织不少于3名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抽查、现场问询,现场抽查、现场问询数量不少于总数的60%;
3.根据材料审查情况和现场抽查、现场问询情况,撰写评审报告,附专家签字的审核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与节能综合利用科。
三、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采用网上报价方式,需报送以下资料:
评审认定服务报价单(见附件1)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以上违法记录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证明(“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打印)。
2.本次报价仅报单价即可,评审认定单价不得高于1000元/份,高于视为无效。不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按无效处理。本次采购报价低者为本次服务单位。
四、付款方式
邢台市(三星级)绿色工厂评审认定工作完成后1年内付款。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伟伟 13703199810 2608020
邮 箱:kjk2608020@163.com
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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