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速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在技术研发、产品制造和应用融合等方面的骨干企业,现开展2024年度苏州市重点软件企业入库及复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在苏州市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稳定经营满1年以上。
(二)具备从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务的基础设备条件、人员团队和经营场地。
(三)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具有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属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
(四)已入库及新入库企业,需在3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工作。【网址:http://xxcyqiye.mitt.gov.cn】
(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主营业务年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软件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50%;
2.开展嵌入式系统软件开发业务,嵌入式系统软件开发业务年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40%;
3.主要从事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集成电路设计、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或数据服务,且软件业务(集成电路设计)年收入1000万元以上。
二、工作要求
1.申报单位完成申报书(附件1),2023年度已入库企业提供佐证材料,并于3月21日前报送所在镇(区)。
2.请各镇(区)按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对2023年度已入库企业进行复评并出具复评报告。
3.请各镇(区)于3月22日前将复评报告(附件3),推荐汇总表(附件2)、新入库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各一式一份)报送至我局信息化管理科。
联系人:吴金阔,余沁颖,56729067
张家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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