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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本市存量专利盘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3日 17:45:22 发布部门:上海知识产权局 收藏

  各有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本市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存量专利盘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基本思路

  1.强化“组织领导、协同推进”的机制,市知识产权局、市教委、市科委、市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领域主管部门,共同建立盘点工作协作机制,加强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价。

  2.按照“应盘尽盘、全面覆盖”的原则,依托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网址:www.patentnavi.org.cn)存量专利基础库,全面开展存量专利盘点工作,到2024年底实现全覆盖。

  3.坚持“边线下盘、边往上传”的方式,提高盘点任务期内存量专利的入库率和时效性。

  4.注重“悉数筛选、全量盘点”的要求,把握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八部门工作要求,对存量专利做到全量盘点。

  (二)盘点要求

  1.备案登记。建立专利盘点单位备案管理机制,参加盘点工作的单位均应填报“上海市存量专利盘点工作实施单位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提交市知识产权局备案。填报的备案登记表须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zxzhang@zscqj.shanghai.gov.cn。

  2.开通账号。(1)对于本市高校,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配置账号,由市知识产权局下发。(2)对于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在沪下属研究所,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配置账号并通过中国科学院、农业农村部下发。(3)对于本市地方科研机构,通过备案登记,由市知识产权局为其配置开通账号。(4)对于本市三级医疗机构,通过备案登记,由市知识产权局为其配置开通账号;对于本市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本着自愿原则参加盘点工作,通过备案登记,由市知识产权局为其配置开通账号。

  3.筛选入库。开展存量专利盘点的单位,应登陆“国家平台”存量专利基础库,综合考虑技术成熟度、应用场景、产业化前景等因素,采取发明人自评、单位集中评价等方式,对本单位未转化实施的存量专利进行全面盘点,筛选出市场需求潜力较大、经济价值较高的专利,并标注转化意愿,在“国家平台”专利转化资源库登记入库。

  4.全量盘点。对于未登记入库的其他存量专利,须逐件分别标注是否属于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专利实施状态、转化意愿、技术成熟度、专利价值分级自评等信息,确保存量专利全量盘点任务的完成。

  5.总结报告。备案单位盘点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向市知识产权局及相应主管部门提交存量专利盘点工作报告。报告应如实反映包括存量专利、入库专利情况以及开展存量专利盘点工作的主要做法、投入保障、经验体会、典型案例等相关内容。

  (三)绩效激励

  市知识产权局对纳入备案登记名单、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盘点工作任务的单位,将依据盘点工作量,视情予以相应的工作经费贴补;对在入库专利实现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单位予以褒扬奖补。

  二、进度安排

  (一)2024年6月底前,已纳入“国家平台”存量专利基础库的本市61家单位(见附件2)所涉及的65424件专利,全部完成盘点工作。

  (二)2024年6月底前,本市地方科研机构、三级医疗机构以及其他自愿参与盘点工作的单位,完成备案登记、账号配置,盘点启动工作全部完成。

  (三)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本市全部存量专利盘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站位

  开展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专利产业化决策部署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本市各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根据盘点工作全覆盖的总体要求,立足“应盘尽盘、盘全盘好、早盘早转”的思想,提高存量专利的盘点率和入库率。切实以此次盘点工作为契机,摸清家底、把脉价值、盘活家产,为深入开展专利转化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强组织实施

  本市知识产权、教育、科技、卫生健康及相关领域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要求,分工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存量专利盘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宣贯动员。视情引入专业服务机构参与存量专利盘点工作,为盘点单位提供优质服务。本市国家知识产权国际运营(上海)平台、上海技术交易所两家国家功能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要与“国家平台”建立数据链接,分层构建可转化专利资源库,为实施差异化精准推送奠定良好基础。

  (三)开展统计监测

  市知识产权局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的数据,定期向盘点单位反馈专利盘点、专利转化相关情况,内容包括:专利转让登记、许可合同备案、专利实施率、专利产业化率、专利产品备案等数据,相关数据作为各单位实施成效的重要评价指标。

  (四)强化示范引领

  本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项目承担单位、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要在此次存量专利盘点工作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投入保障和经验总结,为全市存量专利盘点工作开展奠定扎实基础。

  附件:1.上海市存量专利盘点工作实施单位备案登记表

  2.上海市存量专利基础库入库单位名单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

  联系人: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章志祥 和月磊

  电话:23170422 23170417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朱佳媛

  电话:23116747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李畅

  电话:23112495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陆雯娉

  电话:23117979

 

附件下载
附件1上海市存量专利盘点工作实施单位备案登记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2上海市存量专利基础库入库单位名单.doc(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chaifeier)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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