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教育)局,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管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培育新质生产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科技创新政策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详见附件。
二、奖励标准及范围
详见附件。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详见附件。
四、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9日
五、相关要求
1、自2023年以来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不予奖励;存在科研诚信不端行为的单位不予奖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予奖励;经营异常、破产、注册地迁出我市的单位不予奖励。
2、各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对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
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在受理申报材料后,要对申报单位的经营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纸质核查结果报告。报告交至市科技局成果科。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申报和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奖补申报工作已于2023年完成,但未进行现场核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本次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时,须对上述申报单位进行核查。
六、联系方式
详见附件。
附件:
1、关于申报新获批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补助资金的通知
2、关于申报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支持资金的通知
3、关于申报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奖励的通知
4、关于申报国家、省科学技术奖获奖奖励的通知
5、关于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奖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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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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