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节点
2024-03-25 申报截止
2024-03-31 “智能制造贷”合作金融机构核对截止
为鼓励我市生物医药企业加快技术成果创新、促进产业化提升,依据《关于支持建设苏州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政策措施》(苏府〔2022〕261号)、《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苏府〔2022〕6号)、《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25号)等有关规定,在2023上半年已开展相关工作的基础上,现就组织开展2023下半年度苏州市生物医药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贷款贴息奖励(以下简称“贴息奖励”)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申报要求
本次贴息奖励申报工作按照《关于组织2023年度苏州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贷款贴息奖励申报的通知》(苏工信智造〔2024〕1号)文件,在申报时间、流程、材料等要求上均作同等要求、同步开展。
二、园区申报流程
1.市级系统线上申报。申报主体需通过“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网址https://www.szzxzjsb.com)进行线上申报,在线递交电子版材料。市级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2. 园区系统线上申报。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sme.sipac.gov.cn)--登录--企业用户--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选择“2023下半年度苏州市生物医药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贷款贴息奖励”,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在线填写信息后提交。线上系统提交后,会自动生成材料收件索引页二维码。园区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3. 线下申报材料递交。纸质申报材料胶装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将材料收件索引页二维码装订在纸质申报材料的最后一页,二维码将用于窗口扫码登记。
报送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二楼大厅3号窗口。线下申报材料递交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4.“智能制造贷”合作金融机构于2024年3月31日之前将2023年度实际发放(含2021或2022年度发放且在2023年存续)的生物医药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贷款清单(附件4)电子档和盖章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市工信局生物医药产业处供核对。
三、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须按照以下顺序胶装纸质申报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二份,线上线下递交材料须完全一致。
1.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在系统上填报后下载盖章)。
2.营业执照。
3.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信用承诺书(在系统上下载后签字盖章)。
4.人民币贷款购买设备和工业软件的,须提供贷款合同、借据、项目备案证、结息凭证、受托支付委托书、采购合同、设备发票等;人民币贷款购汇购买设备和工业软件的,须提供贷款合同、借据、项目备案证、结息凭证、境外汇款申请书、采购合同或订单、设备发票、售汇申请书等;外币贷款购买设备和工业软件的,须提供贷款合同、借据、项目备案证、结息凭证、受托支付委托书、采购合同或订单、设备发票等。
5.提供设备和支付金额对应的明细表,每一笔申请编号对应的设备发票、合同、付款单按照顺序排放。同一张发票在不同申请编号支付的需要标注。
6. 材料收件索引页二维码。
四、其他说明
已获得的2023年度上半年度贴息奖励的企业,应剔除相应申报区间,避免重复申报。
五、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67068000
金融处67068045、67068702
园区科创委 66681694
市工信局生物医药产业处68662026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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