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浙科发外专〔2020〕19号)相关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遴选工作,拟同意浙江华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设立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2022年12月13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我厅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7051070(外专局)
监督电话:0571-87054124(厅机关纪委)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 邮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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