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专家入库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评审专家使用管理,部分聘书到期的专家需补充材料后再开展续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请名单中的专家及时登录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shenbao.gxj.gz.gov.cn),尽快提交补充资料并更新联系方式。提交材料后符合续聘条件的专家,我局将按流程开展续聘工作。
请于2024年4月12日前完成资料补充和信息更新,逾期我局将不再办理续聘手续。
附件: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专家需补充材料名单。
。。。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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