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操作规程(试行)》(苏高企协办〔2017〕6号)及《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更名与办理整体迁移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苏高企协办〔2019〕6号)有关规定,拟同意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等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更名并予以公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公示及异议时间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更名的高新技术企业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异议。二、异议方式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如有保密内容,请说明。三、异议处理异议由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查,调查结果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处理。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39号
邮政编码:210008
联系单位: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联系电话:025-85485928;
省科技厅监督评估处,联系电话:025-57723606。
附件: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2024年3月11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