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局修订了《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3月12日-2023年3月21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一)联系电话:020-82378319
(二)电子邮箱:yjjfgc@gdd.gov.cn
(三)邮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87号萝岗广垦商务大厦A2座5楼(邮编:510530)
三、相关要求
对办法内容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的,请注明修改理由,并请留下联系人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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