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2号)规定,经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有关市、县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月12日—3月18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反馈。
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徐凯翔,联系电话:0571-87052744;传真:0571-87051724;电子邮箱:xkx0814@163.com;联系地址:杭州市省政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邮编:310006。
省经信厅联系人:殷玉明,联系电话:0571-87058205;传真:0571-87058115;电子邮箱:jxb@zjjxw.gov.cn;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6。
省科技厅联系人:潘熙萍,联系电话:0571-87054047;传真:0571-87054677;电子邮箱:panxp@zjinfo.gov.cn;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浙江科技大楼;邮编:310006。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静芳,联系电话:0571-87058476;传真:0571-87057608;电子邮箱:jingfang_w@163.com;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7号;邮编:310006。
附件:浙江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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