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南宁市“早抓快干促落实,加力奋进开好局”的决策部署,根据《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实施2024年一季度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工信〔2024〕1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24年一季度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奖励(促进工业有效投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措施及奖励标准
(一)对纳入工业投资统计的工业项目,2024年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且较2023年一季度投资同比增长的项目,按2024年一季度实际投资较2023年一季度投资增量部分的0.4%给予补助(2023年一季度实际投资小于500万元的,投资数按照500万元计算),总补助资金低于万元不予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100万元。
(二)项目完成投资额以实际入工业库统计数为准,实施项目的业主必须是在南宁市(含所辖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并在南宁市(含所辖县)依法纳税的企业。
(三)已享受“一企一策”的企业不再享受本政策。
二、企业申报材料
(一)南宁市2024年一季度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奖励(促进工业有效投资)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四)2023年一季度、2024年一季度工业投资证明材料;
(五)企业完税证明。
以上材料请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按属地原则向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提交申报材料,未经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推荐的申报材料概不受理;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按属地原则汇总辖区项目、会同辖区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工业投资等数据信息进行确认;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将辖区推荐文(含汇总申报表)、企业申报材料上报我局,并将PDF文件(推荐文与企业材料分开扫描)发至我局投资科邮箱;
(四)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查、公示,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下达资金计划。
四、其他要求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积极对接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于4月15日(星期一)前将推荐文以及企业PDF材料报送市工信局投资科邮箱gxnnjgk@163.com,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王雅琴 5532612
附件:南宁市2024年一季度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奖励(促进工业有效投资)申报表
2024年3月8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关于开展2025年度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2024年拟获得“广西技能大奖”和“广西技术能手”人员名单的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2024年科技创新标杆企业和科技创新标兵评选结果公示
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公示
关于下达2024年南宁市本级科技经费后补助项目(第四批)的通知
关于确定2023年度广西会计人才小高地课题项目验收结果和安排补助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修订调整广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指标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机构: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南宁市维豪永盛木业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告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