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
为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约化发展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3〕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就组织推荐2024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以所在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对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填写《江苏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并提交申报表中明确的佐证材料。
二、各设区市工信局对县(市、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符合《管理办法》认定标准的基础上,择优遴选细分领域发展水平居于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推荐至省工信厅。
三、请各设区市工信局于2024年4月8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以及《2024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附件1)、《江苏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附件2)各1份及电子版1份,报至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局。
联系电话:025-69652677
附件:
1.江苏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
2.2024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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